6月20日,中国足协向各地方俱乐部老总发放了关于“职业俱乐部管理规范”的征求意见稿,随后各地方俱乐部以书面、电话的形式向中国足协提出了114条意见和建议。经过足协的汇总,最后总结了55条。而中国足协在解答并采纳了一部分建议的同时也含糊了一些问题。下面将其中几条具有代表性的摘录如下:
(一)足协采纳意见
A5000万变成了3000万。许多俱乐部提出甲级俱乐部注册资金标准太高,有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根本无法达到。中国足协作调整,将甲A的5000万元降到了3000万元,甲B的3000万降到了2000万。
B“自己的”变成“具有使用权的”。关于甲A俱乐部必须拥有4块自己的标准草皮训练场地,甲B必须拥有3块的规定也遭到了地方俱乐部的反对。因为考虑到一些实力薄弱的俱乐部存在困难或者规定过于死板,足协将自己场地放宽为“自己的或者具有使用权的”场地。
C商业比赛要降价。对于商业比赛足协一直控制比较严格,规定俱乐部组织参加国内和国际赛事必须上缴15万和20万的管理费用。地方老板认为要价太高,根本无法达到。足协承认这个标准是按照1996年中国商业比赛年景最好的时期制定的,现在看来有些高了,一定要下调。但是具体调整到多少并没有定论
(二)足协坚持意见
A注册费一分不能少。天津代表曾经提出足协收取注册费不合理。杨一民坚决地否定了他的意见。“国际上关于注册费方面有很完善的制度,而且这笔费用是足球协会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我们所收的费用与欧洲相比还差许多,大家应该明确了!”
B罚款还要进行到底。云南代表提出了中国足协不应该反复采取罚款的办法来惩罚违规者,要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中国足协强调:罚款是国际管理制度的主要形式之一。而且目前足协都是按照法律和法规来办事,没有什么问题。
C保证金一定要交。很多俱乐部提出足协要求上缴的保证金数额太大,而且有人提出足协收取保证金是不合理的。足协方面解释说:“保证金可以保证俱乐部和中国足协之外第三方的利益,而且既然在中国足协这个行业协会里面,就要按照行规来办事。”
D足协依然掌管大事。足协规定凡是俱乐部发生的重大事件都要上报足协。有些俱乐部提出什么才是大事。足协解释说:“什么是重大事宜?我们也无法一一列出。比如俱乐部股东更换、迁址之类的应该算是大事了。”还有人提出,足协能否明确足协到底要管理什么事务。足协回答是,“大家应该能够辨别,转会啊、注册啊、申诉啊。总之,不是我们管的我们不管,该我们管的我们一定要管。”
本报记者刘志向迟凤利电自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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