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武雪梅报道 自认为是球迷的某企业总经理边峰以一次引起波澜的新闻发布会内容为由,状告球星曲乐恒侵犯其名誉权,要求曲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大东区法院民事审判庭本周五将开庭审理此案。
在措辞非常流畅的起诉书中,边峰首先讲述自己是一名迷恋足球、崇拜足球运动员的球迷,没想到被卷入到一场风波中。对于状告的理由,边峰认为缘自今年3月29日上午,曲乐 恒和父亲曲明书在沈阳天都饭店面对50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公布了去年辽足“车祸事件”的“所谓真相”。原告称,这次新闻发布会给自己的正常生活和生意造成了极大不良影响。对于在酒吧遇见曲乐恒和事发当晚一起吃饭,边峰在起诉书中认为,前者纯属巧合,后者是朋友聚会。车祸发生时,他及时拨打120,不存在置曲乐恒于不顾的行为。因此,边认为被告存在严重的诽谤行为。
据主审法官介绍,该院对于这一案件持非常慎重的态度,专程派两名法官到北京某康复医院送达传票,曲乐恒和母亲有些情绪激动。昨日上午,法官在给曲家打电话时,曲家人表示还没有决定到时候是曲乐恒本人还是代理人出庭。卷宗中也没有曲家的书面答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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