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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广平:指责大陆高尔夫为“腐败运动”有悖常识

  (杨广平 生于1939年,球龄12年,差点9。高级工程师,高尔夫运动。现任北京奥克高尔夫球俱乐部董事长。)

  近见境外一报刊将大陆高尔夫球称为“腐败运动”、“政治腐败的润滑剂”,并由此大声疾呼:“全国来个大检查,彻底整顿高尔夫球会”,这种指责实在有悖常识。

  一些官员因其腐败行为中涉及高尔夫球就将这项运动定义为“腐败运动”,按此逻辑,那么更多的腐败官员涉及麻将、桥牌、卡拉OK、夜总会....。.那这些项目岂不都可称为“腐败项目”,统统要大检查、大整顿了?!“女人是祸水”、“金钱是万恶之源”——上述结论只不过是这种谬论的变种而已,似无评论的必要。

  主张对全国高尔夫来个大检查,笔者倒是非常赞成。关键在于谁来检查、检查的目的和标准是什么?若是以打击甚至灭绝高尔夫运动为目的,那么必然会出现像58年大跃进时代将麻雀定为“四害”的冤假错案。

  高尔夫是“以杆击球入洞的球类运动”,不管任何人如何把它政治化、给它扣上什么帽子都不能否认它是一项体育运动。高尔夫球重返国际奥运会更证明这点。既是一项运动,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的规定来办事。

  《体育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工作”。也就是说国家体育总局应该是检查、整顿全国高尔夫球运动的主管部门。其它部门如工商、国土、税务只能是协查部门。《体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自筹资金发展体育事业” 众所周知,全国几百家高尔夫球场,几乎全都是民间资金建立的,理应受到国家的鼓励和支持。而目前的现状却是限制高尔夫用地和苛以重税,这种规定实际上和《体育法》的精神是不一致的。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在行政规定和法律条款的矛盾中让法律受到尊重、法律和规定达到统一。

  土地的使用无疑是高尔夫运动最大的问题。任何有识之士都不会赞成球场占用耕地的错误做法。但谁都知道,全国高尔夫球场用地绝大部分是非生产用地,而真正所涉及违规用地的数量也和那些以权圈地、非法囤地、盲目搞开放区大学城等占用土地面积根本无法相比。

  《体育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试问全国三千多个县以上的各级人民政府,有一个按“体育法”的要求为高尔夫用地规划出一个球场用地的吗?

  墨尔本市只有60个社区,却有一百多个公共球场,偌大中国真正政府批准的球场有几个?人多地少。那日本、韩国....。.一个曼谷市却有近三百个球场,难道是人少地多吗?没听说上述国家和其官员因球场多而腐败更严重,又为什么?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珍珠港事件后不久,美国总统罗斯福这位二战的统帅还不忘宣布高尔夫球为“美国战时前线的正当体育运动”。一百多年来,美国几十任总统绝大多数打球,包括和中国打过仗的艾森豪威尔将军。但也从未听说过,美国政府和官员如此酷爱高尔夫运动而把这项完全国际化、平民化的球类运动弄成“腐败运动”。

  古人云,橘生于南为橘,生于北则为枳。问题不在橘,在于其生长条件也。妄断高尔夫在大陆是项“腐败运动”的诸君之本意,到底是论球还是论球所在的环境呢?因此,在中国如果真要大检查,恐怕只能查出腐败和高尔夫的关系真是风马牛;查出在大陆的这项运动还远远没有受到《体育法》的保护和支持。

  当然,对那些违法占用耕地、借开办高尔夫球场侵犯农民利益,甚至将捡球的农民以“盗窃罪”判刑入狱的种种错误行为,笔者认为必须依法罚处。唯如此,这项朝阳运动才能健康蓬勃的发展、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欢迎。

  高尔夫是“以杆击球入洞的球类运动”,不管任何人如何把它政治化、给它扣上什么帽子都不能否认它是一项体育运动。高尔夫球重返国际奥运会更证明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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