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高球说法之四:如何防范会籍买卖的高额风险?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10:31  新浪体育
高球说法之四:如何防范会籍买卖的高额风险?
(点击进入高尔夫法律专栏)

    文/唐志峰

  [案情]

  某会员(以下称二手会员)从一会籍服务中介公司那里购得深圳某大型球会的“商务会籍”一张,购买价为十几万人民币,球会向二手会员收取了转让费,并向该二手会员发了一张会员卡。在此之前,该二手会员并未对该会员卡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二手会员在取得会员卡后,在该球会打了将近一年的球,直至有一天突然接到球会方暂停其会籍的通知。球会对此的解释有二:第一,该会员卡的一手会员系一家公司,在其给球会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球会以包含一定价值的会员卡抵作报酬付给该公司,球会与该公司曾经约定,此会员卡只作资源互换用,不能用于商业用途。为此,球会认为该会员卡的转让违反了这一约定。第二,在球会与一手会员签订的合同里面,双方约定该公司负责为球会提供一定量的服务。但现在该公司没有依约为球会提供服务,故球会有权根据约定暂停该会籍。

  球会关于暂停会籍的解释是否合理?会员在购买二手会籍时应如何防范风险?

  [专家解答]

  

高尔夫会员权益纠纷的案例近年有过一个生效的判决,该案例是会员因俱乐部月费上调及会籍转让费等问题状告某高尔夫球场俱乐部,最终会员的部分诉求获得法院的支持。该案例虽然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其反映出的问题可能只是冰山的一角,大量的问题很没有暴露。就此案而言,涉及到了二手会籍的问题,其焦点在于通过二手市场获得会籍的会员如何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笔者认为,球会的解释是站不住脚的。其理由为:第一,球会通过自己的行为,即收取了该二手会员的转让费,并向该二手会员发了一张会员卡,确立了与二手会员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现在又转而以一手会员之间存在纠纷和约定为由试图否认与二手会员之间的合同关系,这种解释在逻辑上明显存在错误,是自相矛盾的;即使球会与一手会员约定这张会员卡不得转让,但当该会员卡发生转让时球会予以认可的话,从法律上讲就是球会以事实的行为变更了原来的约定,从而达成新的约定,会员卡的转让也因而是合法的。第二,从合同相对性的角度来讲,一手会员和二手会员都是相互独立的主体,球会与一手会员之间的纠纷与约定不能作为球会对二手会员的抗辩理由,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因此这种解释是不合理的。

  那么会员在购买二手会籍时应如何防范风险?由于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甚至是空白的,因此建议会员在购买二手会籍时应注意一下几点:

  一是要了解清楚该会籍是否可以自由转让。高尔夫会籍一般通过会员卡的形式体现,但会籍的买卖却不是单纯的卡片的买卖,而是会员权利的转让。因此,了解该权利是否可以转让,比如持卡人是否就是球会备案认可的会员,该权利是否设定抵押以及债务纠纷等,是非常必要的。第二,会籍转让一般需征得球会的同意。会员权利是一种债权,是因会员服务合同而产生的,而会员服务合同同时包含着会员义务,因此,会籍的转让从法律上讲就是会员服务合同的整体转让,既包括权利,也包括义务,这种转让依法应征得合同对方即球会的同意方可进行。第三,会籍的转让应书面进行。会员的权利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的明白的,如果没有书面约定而仅仅只是一张会员卡的话,会员权利将得不到明确的体现和保护。在办理会员卡时应争取在与球会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较为详细的合约。这一点是很关键的,但实现起来也有难度,可以说目前所有的球会合约都是格式条款,并且还存在大量霸王条款,不过随着我国高球市场的逐步完善,相信法制建设方面也会慢慢健全。第四,注意加强

维权意识,必要时应借助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向律师咨询、委托律师办理相关手续等;如果出现纠纷,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采取诉讼的途径解决。目前在球会与会员的博弈中,球会似乎处于强势地位,会员的权益往往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但实际上,球会与会员的地位是平等的,在会员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会员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不仅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问题,也将促进我国高尔夫行业的法制建设不断走向完善。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20,700,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