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今亮谈中巡赛王会强案例 细说两抛一放的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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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0:49 新浪体育 | ||
李今亮博士,北京体育大学小球教研室副教授,中国巡回赛裁判长 球员在场上接受来自不可移动妨碍物、临时积水、整修地、掘穴动物的洞穴、错误的球洞区等的补救时,往往需要在一个并不平坦的地方进行抛球。如果球在抛下后滚到了一个仍然受以上状况妨碍的地点,或者球在落到规定区域后滚动了超出两球杆的距离……等等,按照规则20-2c,球员可以不受处罚地重新抛球;如果第二次抛球后球又一次滚到以上地点
或许是因为“两抛一放”这样的说法过于通俗,许多爱好者,甚至包括一些职业球员,都错误地认为如果遇到某状况的妨碍,自己最多可以抛两次球,之后便必须放置球,否则就是违反规则。其实这种认识并不全面。球员王会强在今年中巡赛海南站的比赛中便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王会强在康乐园球场第13洞的发球落在了球道左侧的球车道上,在车道的外侧不远处是一个侧面水障碍区。王会强决定接受车道(不可移动妨碍物)的补救。找到最近补救点后,他在一球杆范围内抛球,但是球的落地点却在一球杆范围以外,于是裁判员向他指出需要再抛一次球。王会强的第二次抛球落地后滚进了水障碍区内。按照规则20-2c,他可以重新抛球。于是他又一次拿起球,把球放在了第二次抛球时球的落地点。裁判员立即提醒他还需要再抛一次球。王会强不解地向裁判员询问,为什么已经抛了两次球后还需要再抛? 裁判员于是告诉他,他的第一次抛球不算,因此还没有构成“两抛一放”的条件。 王会强在此处的误解在于,他把规则20-2c(重新抛球)和规则20-2b(抛球的地点)混淆了。在规则20-2b中指出,抛下去的球必须首先触及相关规则要求的抛球区域,否则规则20-6(拿起被不正确地替换、抛球或放置的球)适用。也就是说,如果抛下去的球没有首先触及到特定规则要求的范围内,该次抛球不算,球员必须用正确的程序继续处置,直到所抛之球的触地点正确为止。在这个角度上,重新抛球的次数并没有限制。 其实,还有一些情况下球员的抛球可能不被计算在内。比如,在规则20-2a(抛球者和抛球方法)中指出,如果抛下的球在触及球场之前或之后碰到球员、其球童,或者他们的携带品,应重新抛球。此时必须重新抛球的次数也没有限制。 可见,“两抛一放”的说法虽然通俗易懂,但运用时也必须视情况而定,因为有时文字上的简便意味着省略了某些内容。而在解释高尔夫球规则时,可能一个单词的省略就会改变规则原文的涵义。一般而言,“两抛一放”多应用于规则20-2c,如果在抛球过程中涉及到其它规则,使用者就必须小心谨慎。 (李今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