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VO中国公开赛案例说法 李今亮:一字之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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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21 新浪体育 | ||
李今亮博士,北京体育大学小球教研室副教授,中国巡回赛裁判长 在今年北京鸿华俱乐部举行的VOLVO中国公开赛上,我国裁判员冯力源为来自瑞典的球员Jeppesen做了两个堪称经典的判决。 在首日比赛中,Jeppesen在第18洞攻击果岭的球落在了果岭周围的电缆上,根据比
更有趣的事情发生在第二天,Jeppesen在第12洞的开球遇到了麻烦,他把球打在了果岭旁边的一个斜坡上。Jeppesen走近后才发现自己的球再次和电缆发生了亲密接触。只不过这一回它倚靠在电缆旁边,而非像前一天那样完全停在电缆上面。巧的是这一回在现场的裁判员又是冯力源。冯力源告诉Jeppesen,他需要把电缆挪开。由于球处在一个斜面上,少了电缆的支撑,球自然无法静止在原来的位置,如果球移动,他必须把球放回原处。Jeppesen听后觉得不可思议,他开始同裁判员争执。为什么前一天你让我抛球,今天却又让我放球呢?冯力源只好再次给他翻开《高尔夫球规则》24-1a。 这一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如果球没有位于可移动妨碍物之中或上面,球员可以取除妨碍物,如果球移动,而球的移动又直接归因于妨碍物的取除,则不受处罚,但必须将球放回原处。也就是说,昨天他的球完全位于电缆的上面,而今天球只是倚靠电缆静止,并没有位于电缆之上或之中。所以,昨天适用的规则是24-1b,他需要抛球;而今天适用的规则变成了24-1a,他需要放球。虽然同是规则24-1(可移动妨碍物),但是a和b的处置方式显然是不同的。 Jeppesen这次终于彻底明白了他两天里碰到的“奇遇”。其实,在英文版的《高尔夫球规则》中,这两个条款只不过相差一个“not”而已。而这一字之差,却涵盖并解释了《高尔夫球规则》对可移动妨碍物的所有规定。 这个案例的意义在于告诉我们,规则就是一部类似法律的文典,它的每一个字都有其固定的含义,马虎不得。所以,学习高尔夫球规则时,最好的办法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学,而非一段话一段话的念,或者一句话一句话得读! 裁判组网上答疑直接留言 点击进入论坛咨询 (李今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