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判例-选择补救需量力而行 慎用特殊方法击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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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09:27 高尔夫时尚 | ||
文:陈怡蓁 用左手、用右手 2005 年UBS香港高尔夫球公开赛 遇上有趣的规则个案。
球员从发球台击球,球落在车道旁边,距离球洞区大概一百三十码左右。球员走到小白球的位置,若以惯常的右手击球,除了击球挥杆可能触碰行车道外,背後还有一棵大树阻碍站位。大树是球场不可分割的部份,球员不可以就大树的阻碍寻求补救;但行车道路是人造物体,是为不可以移动的妨碍物,可以根据高尔夫球规则24-2寻求补救。以当时的环境量度,从补救的最近点加一支球杆的范围,就在大树中间。 球员进一步问:我亦可以用左手击球,可不可以依循左手击球的原则寻求补救,量度抛球的范围,抛球之後,再以右手击球?当时若以左手击球的原则来量度,补救的最近点就在大树中间,加一支球杆的范围就在大树旁地上,在左右前有其他的树中间。 不必左右为难 这个左手右手问题的答案在案例24-2b/17。高尔夫球规则24-2的例外(b)谓球员不可以用“不必要”的“异常站位” 、 “挥杆”或“打球方向”,勉强硬说不可以移动的妨碍物阻碍他的站位或挥杆范围,要根据高尔夫球规则24-2寻救。以当时的环境计算,球员合理并有需要以左手击球,原因有两个:一是以右手击球球员的背部有大树阻挡,二是球员本人虽然惯用右手,亦有以左手击球的能力,更有同伴比赛者作证球员曾以左手击球。衡量当时的状况,便判球员可以左手击球的原则来量度补救的最近点,再加一支球杆的范围抛球;完成抛球後,小白球座落在众树中间的树根旁边,球员左看右望之後,还是选择以惯用的右手击球,把小白球从众树中间击打到球洞区去。 其实在一般的情况下,球员不可以随便声称以不寻常的方法击球。一定要看当时球员的选择是否“有需要”,情况是否合理。例如小白球停在界外墙旁边,球员的站位被阻,没法以惯常方法击球,才可声称在当时的情况下要以不寻常的方法击球;不可以单就选择较理想的补救点而变更惯常击球方法。更重要的是要评估球员的能力,要看球员是否有能力以另一种方法击球。职业球员的水准,远远超过一般的业馀球员。若业馀球员没有能力却勉强讹称以不同的方法击球,裁判可能要求示范表演,自欺欺人的结果,除了不能达到目的,还惹人笑柄,遭人齿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