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那么接近幸福 我喜欢的那个人叫做米克尔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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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09:45 南方体育 | |
□飞雨 2004年6月21日清晨7点10分,我泪流满面。这是一个平淡的清晨,太阳没有晚升起一点,天空也没有更阴沉一点。 这是2004欧洲杯的时间,我MSN上无数朋友把名字改得跟若干球队有关,而这个时间 我不想跟你谈论若干高尔夫的问题,不想跟你谈论我喜欢的那个人他是怎样输掉一场比赛,不想跟你说高尔夫是多么优雅而且美好的比赛,不想跟你说我一个月赚多少钱我能不能打得起一场比赛,我只想跟你说,这一瞬间我的眼泪也好我的忧伤也好我的热情也好我的所有情感,和你们对那些我叫不上名字的足球明星们完全相同,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喜欢的那个人,叫作米克尔森,很多人叫他PHIL,我叫他米米。他并不英俊,不及伍兹有名及有钱。他已经打了很多年的球,他一直是个好手,但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不曾拿过一场大满贯,人家都叫他“千年老二”,他有快乐家庭,他祖父母很爱他,每次他得一个冠军,他就把人家球场上的旗子带一面回家送给祖父母;他有一个幸福家庭,他有三个女儿,统统像他老婆美丽,最小的一个喜欢穿粉色蕾丝裙子,嘴巴里老是叼着奶嘴。 我一向喜欢目光纯洁而温和的中年男子,我想这或者是我热爱米米而远离小贝的原因,那样一个在胜利时候露出孩子笑容,在失利之后带一点孩子忧伤的男子,那样一个无比热爱和家人共享美食而有点大肚腩的男子,于我,比起在健身机械和节食中创造的英俊少年,更加真实而温暖。 这是美国公开赛,和他较量的,是一个叫古森的有平板面孔看不出喜悲的男人,我的米米一度领先,在他终于实现和古森并列领先的一瞬间,还有什么比COLEADER更甜蜜的词语呢?再一洞他终于单独领先,于是想到,原来比COLEADER更甜蜜的词语,其实就是LEADER。他最后输掉比赛的时候,犯的错误极其愚蠢,愚蠢到我非常想跳进电视拖他出来敲他的头。我情愿他的球掉沙坑掉水打到观众,但他只是那么笨的,错过了一点点距离的推杆。 他输的时候,我MSN上的朋友把名字改成了“我曾那么接近幸福”,同时,让他幸福而对我残忍的是,他所看的旅游卫视停止了转播,而我看的ESPN继续下去,胜利者古森的妻子抱着他的儿子走上来,古森接过孩子用力亲吻。我忽然想到,两个月前,我们家米米在赢得他三十多年的人生里第一个大满贯的时候,他抱着他穿粉色蕾丝小裙的女儿拥吻的情景。顿时泪流满面。 盗用我最近看到的一篇文章的开始作为我的结尾:生命在某些时刻,似曾相识,却迥然相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