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届“应氏杯”中国大学生围棋赛竞赛规程
一、批准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二、主办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
应昌期围棋教育基金会
三、承办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
四、协办单位
成都市棋院
成都市围棋协会
五、竞赛时间
2012年7月15日-7月22日
六、竞赛地点
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中国四川成都温江)
七、竞赛组别
男子组、女子组。
八、参赛单位
(一)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大学生代表队。
(二)邀请部分韩国、日本、新加坡、台湾等大学生围棋代表队。
九、参赛办法
(一)各参赛队可以两种形式报名:
1.该队所有棋手必须均属同一所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校、在籍大学生。该队所在大学为参赛队名称。
2.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学在校、在籍大学生组成联合队。该队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参赛队名称。
(二)各高校可以学校名义选派各组别队报名。
十、参赛棋手资格
(一)参赛棋手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正式录取,并具有高等院校正式学籍的在校专科、本科及研究生。
(二)参赛棋手必须是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
(三)被邀请国家、地区高校棋手。
十一、竞赛办法
(一)采用应氏计点制围棋规则。
(二)在男、女组个人赛中同时计团体赛成绩,一次比赛决定个人和团体名次。
(三)采用“积分编排制”男子11轮,女子9轮。专业和业余混合比赛。
(四)每轮比赛,每方限时72分钟,超过者可“超时罚点”。超时罚点为:每超时12分钟罚2点,总超时超过36分钟以上判负。棋手迟到15分钟者按弃权判负处理。
(五)个人赛以个人总得分排列名次。
(六)若遇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比较:违纪次数、所胜对手的最高总得分、所遇对手的最高总得分、对手之间的对局胜负等决定名次,优胜者名次列前。
十二、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团体名次:男子组取前八名,女子组取前六名。计算办法按各队在男、女专业和业余混合比赛个人总得分相加计算,得分多的队名次列前,依次计算出本次男子组、女子组比赛团体成绩。
(二)个人名次:男子取前十六名,女子取前八名。
(三)团体名次授予奖杯和证书,个人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学金。
(四)邀请队伍不参加中国大学生团体名次争夺,将另设优胜奖1名,其余每队授予荣誉奖杯;可参与个人名次争夺,名次不影响中国大学生排名(并列),颁发证书和奖励。
(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最佳参赛组织奖”(办法另定)。
十三、报名办法
(一)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男棋手4名,女棋手2名。其中专业男棋手最多2名,专业女棋手最多1名。
(二)报名表(见附表一)于2012年6月30日前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发寄给本届赛事会务部。
西南财经大学赛事会务部:
地 址:中国四川成都温江柳台大道555号
邮 编:611130
联系人:吴跃华
联系方式:028-87092281
联系人:赵强
联系方式:13980026950
传 真:028-87092281
邮 箱:sports@swufe.edu.cn">sports@swufe.edu.cn
十四、报到
(一)报到时间:2012年7月14日
(二)报到地点: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体育馆
地址:中国四川成都温江柳台大道555号
(三)要求参赛单位携带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到报到处报到。参赛人员报到时必须交验棋手学生证、身份证。
(四)所有单位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需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
(五)(1)7月14日,主办单位将在成都火车北站、东站、成都双流机场集中接站:上午11:00,下午15:00。
如参赛队伍自行前往承办赛事学校,可与赛事志愿者联系,并由志愿者带领乘车(承办单位将安排赛事志愿者事先与各队领队联系)。
十五、有关费用
(一)各参赛单位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二)参赛队员报到时向赛会交纳食宿费120元/人/天(住宿房间带卫生间)。
(三)领队、教练的食宿标准:
1.住宿:(1)五星级酒店:普通标间、单间每天600元;豪华标间、单间每天640元。(2)三星级酒店:标间、单间每天280元;套房每天490元。(3)商务酒店:标间、单间每天160元。
2.伙食标准:60元/人/天。
(四)大会负责竞赛、宣传、奖学金、奖品、食宿补贴及有关比赛费用。
十六、申办大学生围棋赛办法
本届比赛期间,各院校均可提出申办大学生围棋比赛。凡申办比赛的学校必须向组委会提出正式书面报告,提出申办理由和条件,经组委会研究和考察后确定。
十七、仲裁、裁判员
比赛裁判员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和中国围棋协会商议后聘请或选派。
十八、其它事宜
(一)各参赛单位返程火车票大会代为预订,回执(返程订票单)必须同报名表一并报到承办单位会务组,否则视为自购返程票。
(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本规程解释权在比赛前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开赛后属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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