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总局棋牌中心)
二、承办单位:
绍兴市市委党校、绍兴市棋类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9年7月11日—30日于浙江省绍兴市举行,其中:
定段组预选赛:7月11日—14日
定段组本赛:7月17日—25日
升段组比赛:7月17日—30日
四、参赛单位: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行业体协等基本参加单位,可报一个队;
2、参加本年度全国团体赛的各队,可报一个队;
3、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也只能报一个队;
4、举办围棋职业培训的单位,经总局棋牌中心批准后,可报一个队。
五、竞赛项目:
围棋职业段位的升段组比赛和青少年棋手的定段组比赛。
六、参赛资格:
(一)已获得初段至八段的棋手,持有本年度准赛证者方可报名。
(二)参加定段组比赛的年龄限制为:男子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且骨龄年龄测试≤18岁,符合两个条件方可参赛;女子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参加定段组男子预赛的报名人数限制为:参加本年度全国围棋男子甲级联赛的单位,7名。其他单位,4名。直接进本赛的人员不占报名名额。严禁超编。
(四)报名参赛者须具备中国围棋协会颁发的业余5段(含)以上证书的少年棋手。海外棋手需报中国围棋协会批准后方可参赛。
(五)报名单位对其报出的领队、教练及参赛棋手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六)有5名以下(含)段位棋手的单位,可派教练兼领队1人,超过5名可派教练、领队各一人。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2002年版围棋竞赛规则。
(二)升段组按“围棋职业段位标准”使用电脑编排和计分。
(三)定段组分为公开组和女子组,其中公开组分预选赛和本赛两个阶段,在2008年全国围棋段位赛公开定段组本赛获得前50名者,而且年龄符合本规程规定的棋手,可直接参加2009年定段组本赛;在2009年预选赛中录取数十名优胜棋手参加定段组本赛(具体名额在补充规定说明);女子组比赛办法视报名人数而定。
(四)定段组比赛均采用积分编排淘汰制,轮次另定。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由总局棋牌中心委派,遴选少数裁判员由总局棋牌中心另行通知。承办单位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抽签工作由裁判长会同大会竞赛组同共同主持。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棋手达到规定成绩准予升段和定段。
(二)定段组录取名额:
女子组:录取前3名授予职业初段称号;4.5名可申报业余6段称号。
公开组:录取前13名授予初段称号;从14名开始顺延至20
名,再录取4名≤15岁(1994年出生)者授予初段称号,如果在此名次中无≤15岁者,则不录取。前20名未被授予初段者,可申报业余6段称号。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订。
十、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一式两份于6月10日前分别寄往中国棋院围棋部(地址:北京市天坛东路80号,邮编:100061);浙江省绍兴市市委党校房晓峰(地址:浙江省绍兴市阳明路8号,邮编312000,联系电话 房晓峰0575—88129129 余镒13957573392 )。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参加定段赛的棋手每人须交300元竞赛管理费;初至四段的棋手每人须交100元竞赛管理费;五段以上棋手每人须交50元竞赛管理费。各队报到时,竞赛管理费直接交承办单位。
(三)报名后不能参赛或换人参赛,须申报正当理由,经大会组
委会批准方为有效。中途退出比赛,须在下一轮编排前由领队或
教练向大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大会批准后生效。
(四)各报名单位报名表必须使用体育部门公章,非体育单位必须使用主管部门公章。
(五)凡报名参赛违反上述规定的队或个人,一律不得评选 “体育道德风尚奖”,并按中国围棋协会关于《全国三大赛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处理。
(六)各队于赛前两天向大会报到。严禁超编。
(七)组委会会议日期由主办单位在补充通知中另行通知,各单位必须派代表出席。各单位派出的代表, 必须是真正能够代表本单位发言的代表。骨龄测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器材和经费:
承办单位除负担全部竞赛经费外,还负担参加本年度团体赛基本参加单位的领队、教练员的住宿费,其它一切费用各队均自理。
十二、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中国围棋协会
200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