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欧洲足坛接连传来有关球员薪金飞升的消息。先是贝克汉姆的每周七万英镑,而后是皇马为得到菲戈抛出周薪六万英镑,尽管这个数目较巴蒂斯图塔的世界最高周薪九万五千英镑,以及贝克汉姆的七万英镑都有差距,但因为不必自己交税,所以他的实际收入也是一笔天文数字。据悉新近皇马又为球员周薪划出了新的标度——10万英镑。球员薪金的如狂草般飞长的速度给人们的感觉就像是住惯了平房的人在第二天早上一出门突然看到眼前耸立着摩天大楼一样,有头晕目眩之感。尽管事情来得有些突兀,但看起来令人难以理解的事情却并不是没有由头。如果打破沙锅问到底,会发现原因出在博斯曼法上。
博斯曼法的出现实际上是使足坛也顺应人才供求的正当秩序和基本原则。球员和俱乐部老板在商品社会来说就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而大公司(大俱乐部)从小公司(小俱乐部)掠夺人才也是常有的事。大公司吸引人才必然要显出自己的优势,那就是他们响亮的牌子和小公司难以承负的高薪。如今足坛出现的球员薪金突飞猛进的现象正是这种商业竞争过程中人才价值的真正实现,只不过这一切都发生在博斯曼法实行后的几年之间,所以人们才有些不太适应。对此俱乐部老板心里很清楚,高薪球员并无不合情理之处,因为在过去他们这一切只靠天文巨额转会费就可办到,但在在博斯曼法实行之后就要分两步走:想得到球员要付出高价转会费,要想同球员签订长期合同,还要付出高薪,因为博斯曼法规定一旦球员合同期满将可以自由转会,这样原俱乐部无法得到任何补偿。很多球员借此要挟俱乐部为其涨薪,否则只签订短期合同,这应该说是球员掌握自己命运的能力得到增强的体现。当然球员获得高薪要凭真本事,所以我们看到当今足坛真正拥有高薪的球员也并不多见,所以如今所谓的球员涨薪如狂草飞长只不过是人们过分夸大了现实情况,毕竟那并不是一种无序的运动。
对此最清楚不过的当属俱乐部的老板们,他们口口声声地抱怨球员薪金无节制地攀升让俱乐部难以承受,但为了留住那些高水平球员他们也必须按规律办事,高水平人才自然要高薪才能留住。当我们的目光探出绿茵世界时,就会发现这一切其实都很自然,任何大公司的高级人才有一笔令人瞠目的高薪表明其价值,足球既然不可避免地商品化,那么一些商品社会的正常现象在足坛有所体现也就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当然任何新生事物让人接受,都要给人们一段时间来了解和熟悉,就像人们到目前为止仍对博斯曼法案实行后的种种新现象感到一时难以接受一样,“高薪球员”也要让人们有个适应过程。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