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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终诞生两足联认可协会 尼翁协议将是博斯曼第二?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1月25日00:02  足球-劲体育

  记者寒冰报道 2008年1月21日,瑞士尼翁,日内瓦路46号———对于欧洲职业足球而言,这将是一个值得铭记的里程碑时刻。欧洲俱乐部协会(ECA)正式成立,它成为建立在G14之上的,得到两大足联认可的组织。更具有历史性意义的是,国际足联和欧洲足联与G14为代表的职业俱乐部达成历史性的协议,其影响度不亚于13年前卢森堡城康拉德大道45号发生的一切。相比人微言轻的简·马克-博斯曼,G14在这场事关重组欧洲足球权力结构和经济利益的博弈中,几乎赢得了完胜。俱乐部们的两大终极目标悉数实现:两大足联向俱乐部付费用人,还要在决策层为俱乐部留出位置。

  涉及最近四届大赛决赛周的赔付金已经确定,虽然比G14在欧洲法院讼状上提及的数字少了很多(8.5亿欧元),但毕竟是历史性的一步。欧足联将在2008年欧洲杯决赛周支付4350万欧元,每名球员将得到每天4000欧元的补偿。2012年,这笔费用上升到5500万欧元,平均每名球员每天得到5000欧元。国际足联方面,目前确定的2010年世界杯赔付金为2760万欧元,2014年则上升到4870万欧元。总数为1.75亿欧元的赔偿金将主要用于受伤球员,同时,仅有在俱乐部效力满两年的球员才能享受此项待遇。对此,竞选时以强硬立场赢得欧足联主席职位的普拉蒂尼这样评价:“俱乐部不放球员参加国际比赛日是不可想象的,但同样合乎情理的是,我们应该给予俱乐部适当赔偿并且分享利润。”

  事实上,导致两大足联突然向俱乐部让步的根本原因还在于1月1日将开始被各成员国签署生效的欧盟新宪法———《里斯本条约》。条约第124条规定了体育的特殊性并给予照顾,但强调了以往欧盟一直坚持的自由经济原则。在这个框架下,目前还在审理的“奥尔摩斯法案”,以及里昂诉弗雷德和马竞诉马克西重伤案,欧洲法院的判决势必对两大足联不利。有G14撑腰的“奥尔摩斯法

  案”索赔8.5亿欧元,这将是国际足联和欧足联完全不能承受的代价。妥协势在必行,区别仅仅是时间问题。这一点上,原本欧足联一手操办的“欧洲俱乐部论坛”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与G14和欧足联成三角之势的切尔西,依靠肯扬高超的外交能力,成为这场政治大戏的主角。赔付的金额相对合理,以2000年和2004年两届欧洲杯的球员重伤概率(1.7%),每名重伤球员所在俱乐部都可以得到超过200万欧元的赔偿。鉴于如欧文这样的超高薪球员也不过得到不足1000万欧元的补偿,这个数字得到了双方的认可。

  除此之外,在抽调球员出赛和减少国际比赛日方面,欧足联也全面让步。洲际大赛预赛小组赛比赛场次最多10场、热身赛球员每年仅跨洲1次以及将国家队赛事比赛时间提前一天的做法,都使俱乐部如愿以偿。因此,普拉蒂尼号称的所谓“双赢”,不过是G14大获全胜,而两大足联免于被欧洲法院一纸判决逼到破产的屈辱协议。国家队赛事被各大足联垄断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未来的欧洲职业足球,俱乐部将变成真正的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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