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全方位解析小贝真金成色 为什么巨星总被误当花瓶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4:25 足球俱乐部

  刘 源

  偏见小析--由媚俗到另一种媚俗

  帅不是你的错,但长得帅,球还踢得好就是你的不对了。

  不知从何时起,太多的人将对贝克汉姆的喜爱视为庸俗与肤浅,一评论起来动辄将“商业、竞技、泡沫、奶油”等词汇挂在嘴边用以体现自己作为一名球迷的专业性,似乎只要表达出对贝克汉姆的不屑,就能给自己插上清醒睿智的标签……而实际上他脑子内存里贝克汉姆的信息可能仅仅只有许多年前的一个吊射和1998年的一张红牌。从“那家伙现在好像很火,刚出名的”或是“天天做秀的家伙,他哪会踢球”的人云亦云之间就可以完成从追随到唾弃的演变,而不会去思考自己的立场仅仅是一种标榜。对于同性,很多女性有仇美心理,这种心态在男性中同样也存在着。这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从辣妹爆料自己的丈夫喜欢穿她的丝质内裤时?也许是从看到某杂志合成穿着女人长袜的小贝图片时?也许是从瑞贝卡透露出小贝给他发艳情短信时?是的,这些也许可以让你去怀疑一个人的取向或是指责一个人的道德,但由此”恨屋及乌“地抹杀掉一位球员的全部汗水和竞技价值显然不公平。

  中国贝迷大概分为两类,一类只关心贝克汉姆在场外的一举一动,他们对小贝的爱很简单,当作偶像去关注而迷恋,这也无可厚非,他们是可爱而快乐的;另一类的关注范围扩大到竞技的范畴,他们沉默着,忍受着周遭“专业人士”对小贝的嘲笑,大多数时间的状态只能用辛酸来形容。

  足球简言之仅几个环节:争取球权、运球、传递、射门。而更简化的矛盾说则概括为进对方球和阻止对方进球。这其中你能够由其美而感受到的愉悦可能是雷东多优雅的防守阻截,也可能是马拉多纳人球合一的控制感,还可能是巴斯滕射门手段的多样而精湛。而精于传递之道的球星同样可以让你惊叹于人类下肢功能的精妙。如今的时代,你可以追捧小罗的魔幻和齐祖的潇洒,也可以对德科的全面和兰帕德的效率欣赏有加,但当小贝无数次用他的右脚给出妙至毫巅的长传时,为什么不能给他一点肯定的掌声呢?这种已经被习惯了的精确在我看来同样是一种艺术,被过顶的对手总是差那么一点就可以够着,接球的队友却能舒服拿球,抢点的人甚至希望传球的质量可不可以不要那么高,免得由于失误没能得分而遭到嘲笑。对于他右脚的评价,有一种说法叫“举世无双”,这在很多人中包括那些攻击他的人中都获得了承认,难道这还不够吗?

  勇敢的心--逆境方见真男人本色

  试问有几人能做一场比赛奔跑18公里的奶油小生?

  贝克汉姆的成长历程原本无须赘言,但这里还是不得不提到,因为我个人对他的欣赏便源自于此。由初出茅庐的惊天吊射到入选国家队的意气风发,可以说是对贝克汉姆在足球上天赋与勤奋的肯定,

曼联青年军中的佼佼者在实力上自然亦非善辈。1998年的那张红牌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是英格兰队在世界杯上出局的原因,但其后时任英格兰主帅霍德尔的一句话却几乎将贝克汉姆推入万劫不复。正是他“场上的人数劣势是英格兰队陷入被动乃至输球的原因”的言论将英格兰国内零星的“贝克汉姆罪人论”诱导成为一次使贝克汉姆成为全民公敌的倒贝热潮。恶毒的语言,偏激的举动,他的世界一片黑暗,泪水成了释放压力的途径。幸好在他的生活中还有两个人在这最困难的时期给予他力量和希望,弗格森爵士的爱护和维多利亚的抚慰使他奇迹般迅速地找回了自己,上帝只垂青坚强执着的人,就像黑白色的诺坎普夜空里两道金色弧线的奇迹,1999年三冠伟业使他重新赢得了曼联球迷的心,2001年最后一脚力挽狂澜的任意球更是拯救了英格兰队于水深火热之间,也让他三年后完成了从国家罪人到民族英雄的完美救赎,一直到2002年世界杯将那粒点球如炮弹般射入对方球门的一刹,尽情宣泄的情感成就了一个轮回,这不是传奇,而是实实在在发生在贝克汉姆身上的故事。错了,他确实曾经做错,但他一边承受着数倍本不应由他一人承受的磨难,一边用沉默与事实交出了一份男人的答卷。就像一出上演了四年而属于一个真正男人的戏剧,我由衷地被这剧情感动。他沉默,他把轮胎挂在球门上一次次练习,他在曼联平均每场比赛冠绝全队的跑动距离达到14公里,最高记录甚至达到18公里!他爆发,还给了信任他的曼联一个金色年华,练就了自己弧线的独步天下。一次次让全场沸腾的进球和助攻告诉世人:他只用右脚说话,男人要获得尊重只能站直了,别趴下!

  数据做证--曼联之痛和

皇马之幸

  作为一名球员,贝克汉姆对得起他挣的每一分钱。

  贝克汉姆不仅自身被许多“专业人士”所反感,在他转投

皇家马德里之后球队似乎也被他开始连累,商业重于竞技的抨击自始至终都没有停止过,中看不中用的帽子也扣在了球队头上,似乎一切都是贝克汉姆惹的祸。曼联球迷在球队买来小小罗之后,一度打出了“贝克汉姆是谁?”的标语,用这种方式表达对小小罗的期待,真是令人莫名其妙,是什么原因让他如此遭恨?他可曾做过任何对不起曼联的事吗?从1995-96赛季到贝克汉姆离开曼联前的2002-03赛季期间,曼联8年6夺联赛冠军、2次足总杯、1座欧洲冠军杯。而在他离开后的这两个赛季里,曼联几乎两手空空。贝克汉姆的离开,曼联更衣室中反应最大的莫过于范尼,他是一个典型的禁区霸王,对小贝传球最为适应的中锋。加盟曼联后的几个赛季里,在小贝边路标志性的弯刀助攻之下幸福地生活,在与英超另一位顶尖射手亨利的较量中:2001-02赛季进球23个仅落后1球获得银靴;2002-03赛季进球25个捧得金靴。但在小贝走后的两个赛季里,亨利自己创造机会的能力使得范尼在这场较量中彻底落入下风:2003-04赛季范尼20个入球落后亨利10球;2004-05赛季更是看着亨利射进25球自己仅打进6球。小小罗在边路的华丽在大多数时候对范尼而言就像噩梦一样。球场上的他也越来越急燥,中锋之痛和个中的苦衷只有他自己才能体会。而说现在的小小罗能够发挥当初小贝作用的人们,自己难道没有心存疑虑?他现在的效率能否强过已过巅峰的费戈尚属疑问,而凭借爆发力和速度在边路突破是很难长时间保证巅峰状态的,费戈和吉格斯的今天就是他的明天。

  贝克汉姆转投皇马之初,还是因为他漂亮的脸蛋和身后永远闪着的镁光灯,几乎绝大多数队友和媒体对他的态度都是排斥和怀疑,旗帜劳尔就曾明确表示过对他的不欢迎,罗纳尔多在自己商业地位遭到挑战后也不甚愉快,马克莱莱与耶罗的离开让齐达内与古蒂等人对皇马收购贝克汉姆也绝不会满意,还有费戈,心中的不安来自位置的冲突。于是,小贝开始了最艰难的一段职业生涯,让打后腰就打后腰,皇马战绩一旦不佳,就习惯性被媒体拿来充当替罪羊,但他从来没有抱怨,从来没有张扬,只有训练时的勤奋和场外的谦逊,加盟皇马第一年就以平均每场比赛跑动13公里成为西甲第一人(那还只是因为西甲较英超更讲究技术和传递)。费戈离队后,贝克汉姆的位置终于“右倾”,新赛季的他迎来了属于自己的春天:前9轮联赛和冠军杯小组赛的前三轮一共出场1057分钟内914次传球(平均每1分10秒就有一次传球),其中攻击性传球占70%,48次传球形成最后攻门,直接助攻9次,平均每场比赛有效传中10次,用皇马官方网站的话说就是:“皇马75%的有效进攻来自贝克汉姆的传球。”此外他还为球队贡献了1个进球和33次抢断,这些数据代表着世界级的水准,只能用“疯狂”来形容贝克汉姆本赛季在皇马所发挥的作用,媒体给他的名字加上的前缀通常是“超级”。更让球迷感动的是,在受到背伤困扰的情况下,小贝经常是在比赛前依靠队医注射打封闭上场比赛,拼搏精神在现在的这支皇马队内也是最令人赞叹的,在对毕尔巴鄂的比赛后一位西班牙记者的话语告诉世界小贝之所以征服球迷的原因:“对毕尔巴鄂,你看他庆祝第三个进球的方式:拥抱劳尔,向伯纳乌球迷挥舞着拳头,从他身上流露出对胜利的渴望和对球队的责任感是那么强烈。这就是球迷为什么喜欢他的原因。”《世界报》评论:“(加盟皇马)的第三年,贝克汉姆终于不用再证明什么。他不是齐达内、也不是罗纳尔多,但这不妨碍他决定一场比赛。尽管他的照片依然会出现在街头的时尚杂志上,也许这会令那些眼红的人不喜欢他,然而在西班牙,已经很少有人再去质疑他的足球。因为,同那些‘艺术大师’一样,在场下他是一名真正的绅士,在场上他又化身为斗士,去主宰比赛。”再说一次:球员靠脚说话,男人靠实力赢得尊重。最后还是提一句不愿意说但又不能不说的本文题外话,曼联在世界上商业价值与年收入冠军的头衔已经被皇马取代,这其中最关键的因素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当然,相对于俱乐部,国家队永远都不用担心会失去贝克汉姆。国家队需要贝队长,同时也承载着贝克汉姆未完成的梦想。在英格兰队2006年世界杯预选赛的历程中,英格兰队最终跌跌撞撞出线,埃里克森的执教能力备受争议,他几乎能将10年以来最好的一手牌输掉。所幸的是,他了解贝克汉姆对这支英格兰队的关键性,只要是在比赛中,作为国家队队长的小贝每一分钟都在战斗,无数次精准的传递组织,队友们已经习惯了他的助攻,还有那一粒粒稳定军心甚至让队伍绝处逢生的进球(在小贝为英格兰队进球的比赛中,球队保持不败)。

  贝氏弧线--还击那些可笑的诟病

  连他踢的比赛都没有看过几场的人,还有资格去评论他的球技吗?

  什么是技术,“一招鲜”就是技术,并且是很专业的技术,在足球运动里,传球毫无疑问是最基本的技术之一,而使用右脚传球的比率在球员中显然更为普遍,也正是这项最普通的技术成就了贝克汉姆的“一招鲜”,那些说贝克汉姆只是右脚出色的朋友请注意了,在每个人都能自如运用右脚传球的情况下,还能在这个领域出类拔萃获得肯定的难度远远大于使用左脚的球员拥有出色的左脚技术。

  如果你是一名教练,是更愿意看到你的边路球员花哨的盘带突破到底线然后艰难勉强乃至绵软的传中?还是愿意看到他频频从不同的位置迅速给出凌厉准确的传球绕过对方防守队员找到门前抢点的队友?相信后者严谨的目的性会更加受到你的青睐。如果你硬要诟病贝克汉姆的边路突破与你所推崇的某位技术型球员相比有多么的烂,我会给你列举那位球员最后的传中有多么糟糕。所以说,有些时候这种比较是毫无意义的,我只是想证明贝克汉姆在边路绝对优秀合格。全面的素质当然值得称道,华丽与效率的结合谁都希望看到,但当其中二选一之时,比赛会选择效率。

  任意球踢得好的球员有很多,有过米哈伊洛维奇的单场帽子和现在风头正劲球路诡异的小儒尼尼奥,谁也不敢说自己是天下第一,皇马的任意球高手没有十个也有半打,然而贝克汉姆这个后来者已经当仁不让地获得了第一主罚权。凭什么?论球速,如何也超不过卡洛斯;论角度、弧线和灵气,齐达内和曾经的费戈也都不逊色于小贝,但就稳定性而言,没有谁能超越贝克汉姆,所有人都叹服于他扎实的基本功和训练中的勤奋,他们一致的看法是:如果你看到他在训练中罚球的准确性,根本就不会为他在比赛里的表现和那么多任意球进球感到惊讶。因为在皇马,罚球时腿部和地平面保持45度,球速控制在62公里/小时,100次有95次不变型的球星只有一个--贝克汉姆。

  长传是最体现视野与大局观的一项技术,必须具备超常的阅读比赛能力,但同时还必须用刻苦训练后获得的优秀传球技术才能够支撑。想到然后做到,只是在一瞬间就要做出合适力量与角度的触球动作,使得皮球的飞行高度与速度正好介于队友易求对手难获的契合点上,这是多困难的一项技术,萨基有云:“在意甲会做50米以上战术长传的,只有托蒂一个人。”然而众所周知,贝克汉姆在这一技术运用程度上的精湛在当今足坛已无出其右。这时还有许多人对他的评价是:“只会做长传和边路传中或者踢踢任意球。”‘只会’,足可见这些人有多么无知。

  西方有一句谚语:Better Late than Never! (迟到总比不来好!)现在开始欣赏他还不算晚。如果你非要说:我就看他不顺眼你怎么着。那对不起,你已经不属于借这些文字能够与之探讨的人群范畴。事实的存在将使某些无力的标榜清晰地暴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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