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康宁报道根据格雷泽尔的履历,美国人很擅长给人们带来“惊喜”———在坦帕湾海盗的主场架着一门仿古的海炮,每次主队完成达阵得分,总有很多俱乐部的纪念品被它“轰”上主队球迷的看台。现在,距离上周四发动“收购战”仅仅5天,格雷泽尔已经在老特拉福德架好了另一门大炮,炮口则是对准了英超现行的电视转播体系。
自从1992年英超成立以来,联赛的电视转播权一直是由英超联盟统一对外打包出售
,然后再根据各队的实际“上镜”场次分配这笔收入。现行的合同中,天空电视台以11亿英镑独家买断了三个赛季(2004至2007年)的英超转播权,因此20支联赛球队中,最少的转播分成每个赛季也有1200万英镑。而像曼联这样极具“人气”的豪门俱乐部,一年下来的转播收入则高达5000万英镑。
然而在格雷泽尔看来,这个数字依然无法反映曼联实际的市场号召力。财经专家则预测,一旦曼联可以脱离联盟的“打包销售”从而独立运作,每个赛季俱乐部将在电视转播一项至少增加2500万英镑的赢利。当然,美国人要实现美好愿望必然遭遇很多实际的困难———根据英超章程,类似转播权销售这样的重大改革举措,必须得到2/3俱乐部(14家)的同意。现实当中,除了阿森纳、切尔西、利物浦等少数新老豪门,占据绝对多数的中小俱乐部则肯定反对这一动议,因为这将令他们陷入整个赛季没有转播收入的危险境地。事实上,就连纽卡斯尔这样一度打进冠军的传统强队也对俱乐部的市场号召力缺乏信心,其主席谢泼德在周一公开警告说,格雷泽尔“分裂英超”的尝试将注定失败。要知道,曼联前任CEO肯扬曾经提出过类似的提案,结果则是一场1比19的惨败。然而必须看到,美国人可以通过诉诸法庭这一特殊途径达到自己的目的。英国法律制度的漏洞在于,任何人只要认为有必要,都可以通过法庭维护自己的“权益”,至于最终是否胜诉无关紧要。格雷泽尔的论点将是,英超联盟既然不会对旗下俱乐部的经营盈亏负有责任,曼联为什么要在转播收入这一项上“抚养”其他俱乐部。必须承认,在天空每年付给英超的3.5亿英镑转播费中,至少有3亿纯粹是冲着几大豪门的亮相。
即使格雷泽尔的理论无法成立,事态也会向着对美国人有利的方向发展。类似的商业官司往往可能耗时数年,而英超联盟今年夏天就要与天空方面就合同是否续约展开谈判。如果争论拖到2007年夏天还没得出结果,2002年8月意甲因为“转播之争”延期两轮的情景同样可能再现。到那个时候,整个联盟是否能够保持眼下的团结,则要被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无论通过哪个途径,一旦格雷泽尔真的实现了曼联电视转播权的“单卖”,最起码将是对英超的巨大冲击。长远来说,曼联开创的独立转播“先河”必将最终引发全欧洲乃至全球的一场“转播革命”,以至于同样实行“打包转播”的冠军杯也有可能真的被一个只允许超级豪门参加的“欧洲超级联赛”所取代。真是那样的话,格雷泽尔就是另一个博斯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