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颁法令预防球迷骚乱 赛后鸣笛庆祝只能有1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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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6月12日23:03 人民网 | |||||||||
人民网北京6月12日讯 在2004年欧锦赛期间瑞士球迷将不能任意释放他们对比赛的情绪,日前洛桑颁布了一条法令,球迷在比赛结束后的庆祝时间仅为一个小时。 警方发言人克里斯蒂安表示,这个湖滨城市拥有大量的来自意大利、希腊、葡萄牙等国的移民,他们在比赛结束后喜欢用汽车大声鸣笛以庆祝胜利。
“我们希望向社会传达一种宽容和大度的精神,在比赛后的一个小时内鸣笛将不受约束。”警方的这位发言人表示。 然而,克里斯蒂安又提醒住在阿尔高州的球迷,这条法令对他们并不适用,他们将不被允许鸣笛和在窗口悬挂国旗。 瑞士欧锦赛的第一场比赛是在本周末迎战克罗地亚,他们在B组的对手还有欧洲老牌劲旅英格兰和法国。(江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