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足联出台越位新方针 鼓励进攻前锋获更大空间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3:12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当今的足球赛事对越位判罚的争议越来越大,对于可判可不判的越位,应该向有利于攻方的原则判罚还是有利防守一方?为此,国际足联也并没有等闲视之,正在采取积极的对策。国际足联关于越位规则新的指导方针是:应该给前锋更大的自由空间,所谓进攻队员的队友“妨碍(干扰)比赛”的争论也应该画上一个句号了。 国际足联的新精神是在最近致各成员国足协的信函中发布的,实际上,这些新精神并 越位规则新精神的直接效果是,结束了没有接触到皮球或者直接阻挡对方队员视线(或移动)的球员被判越位的可能性。换句话说,当一名进攻队员并没有直接参与到一次进攻配合中的时候,是不应该被举旗示意越位的。 以前,足球比赛关于越位的规则是这样陈述一名处在越位位置的球员是否越位的,唯一的尺度是他是否“通过如下方式参与了一次有效的进攻:干扰比赛、妨碍对方队员正常比赛、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现在,越位规则的陈述更加准确,“干扰比赛”意味着“接触到队友的(有意)传球或(无意)触球”,“妨碍对方队员正常比赛”被定义为“阻止对方球员踢球或者踢到皮球的可能性,举例来说,明显阻挡守门员的视线或者移动”或者“当站在皮球运动的路线上时,做出手势或动作来欺骗或分散对方球员注意力。”,至于“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这一条款是这样解释的,“(处于越位位置的球员)接到从门柱或者门楣反弹回来的皮球进行下一步活动”以及“接到从对方队员身上反弹回来的皮球进行比赛。” 本赛季,意甲联赛已经尝试着使用国际足联的新精神来裁决有争议的越位判罚,这种变化直接导致了助理裁判必须延迟做出自己的决定,直到一次进攻彻头彻尾地进行完毕才能判断是否有队员越位。 当有进攻球员“被动地”处于越位位置,而没有参与到比赛中来的时候,助理裁判的小旗不会举起,但如果随后这名队员接触到皮球,助理裁判也会举旗。 在国际足联致各会员国足协的信函中说明,对越位规则做出新的解释的目的是“尊重足球比赛的竞赛规则,保护为了进球而做出的努力,因为进球是足球比赛的终极目标。”(小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