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男人的冲突--浅析曼联卖掉贝克汉姆的真实原因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6月16日16:13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
从表面上看,卖掉贝克汉姆简直就是曼联的完美选择———为了充实球队实力,趁球星最值钱的时候出手,既满足了市场需要,也符合资本运作的金科玉律。至于小贝和球迷们的心灵感受,与大把的钞票相比,根本不值得同情。 但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思考,曼联不卖贝克汉姆行不行?答案当然是肯定的,贝克汉姆仅有28岁,与俱乐部的合同还有两年,他除了在足球场上的作用外,还能给俱乐部带来巨大 性格错位 究竟贝克汉姆哪里做错了让曼联如此薄情。事情源于贝克汉姆与主帅弗格森的性格矛盾。两人虽同为吃足球饭的巨星,但风格是那样的不同,一个是摇滚时代成长起来的“关西大汉”,玩的是铜琵琶、铁绰板的铿锵乐曲;一个是俊俏帅哥,年轻潇洒,纤长的手指拨弄的是柳永的秋燕南回、黄鹂翩翩。如果用西方人的解释就是:一个是好莱坞式的小白脸,一个是徜徉在纽约布鲁克林酒吧中的苏格兰公牛。不过,两人的人生目标却是一致的,成为全曼联乃至全英格兰名气最响的公众人物。所以,矛盾因此而来。弗格森曾说过,他不允许任何一名球员凌驾于俱乐部之上,但他的潜台词却包含另外一层意义,任何人都不能比他更有名。问题似乎已经简单化了,名分之争。 “男人”不同 两人都是男性中的“异性恋”族群,但对男人———在他们心中却有着截然相反的解释。码头工人之子弗格森坚信,男人中的男人就是钢牙紧咬,目标明确的硬汉。他信奉绝对的大男子主义,他的妻子不能上班工作,她惟一的任务是相夫教子。弗格森最青睐的曼联球员是基恩:一个享受斯巴达式清苦生活的凯尔特硬汉,最理想的出镜状态是牵着一头龇牙咧嘴的恶犬在人行道上散步,令苦苦等候的记者心惊胆颤。 在弗格森的世界观中,男人是永不放弃血性的男儿,以服从为绝对天职。当一个男人穿裙子、系发带、编小辫、随身携带大手帕,或是陪伴女人利用一个下午的时间上街购物。无论怎样用新好男人的提法解释这种见怪不怪的新现象,无论怎样用代沟来绕过两者间那种根深蒂固的厌恶感,无论这个小白脸在人格上是多么的无瑕疵。弗格森都不会放弃他永恒的标准:没有“自尊”的男人不是男人。如果,这种男人又恰好长着一张迷人的俏脸,风头一天一天地盖过被岁月无情地侵袭下只剩下“红润”的那张老脸,由厌生恨是很自然的事情。 “方程”释疑 假如我们非要从灵魂深处找原因,也许,“厌+恨+嫉”这道方程式,才能论理出爵爷与小贝水火不容的数学论证。弗格森对小贝的怨气虽来自于孩子气般的争风,但这就是足球圈乃至竞技体育圈或是娱乐圈中最残酷的法则———谁的名气更大,谁的公众关注程度高,圈内人最为看重的无形资产就更多。无独有偶,不仅是老爵爷从心底里厌恨贝克汉姆,曼联其他球星也并非如他们嘴上所说,留恋贝克汉姆的一切。法国球员西尔维斯特公开表示,我们不需要小贝。 无奈背弃 在小贝转会案中,有人把贝克汉姆与前英国王妃戴安娜相提并论,二者的遭遇有相似之处,比如都是非常有人缘的大明星,却饱受他人的嫉妒和陷害。有一种说法称小贝离开曼联,红魔品牌效应将垮掉一半。相似的提法也曾出自戴安娜王妃口中,她曾说过,如果她离开英国王室,不出几个月,王室的声名就得扫地。事实上,戴安娜离开白金汉宫不到几个月,人们就已把她忘到了脑后。小贝离开曼联也许会是相同的下场。 戴安娜王妃曾表示,她希望远离英国,因为她实在弄不懂英国人骨子里的那种“摧毁偶像而后快”的丑恶情结。想想,当贝克汉姆之妻维多利亚开始学着用西班牙语来表达“我曾经是个流行歌手”这句话的意思时,这对深深植根于英格兰流行文化的时髦夫妇也许已意识到,逃循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它的代价将有多么的大。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是全世界都适用的人生哲理。赵鹏程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