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晨在这次德国转会中没能得偿所原转会德甲俱乐部的真实原因各说纷纭,笔者于本周请教了一位对欧洲转会以及合同条款都有研究的专家,请他谈了对杨晨转会失败的看法,以作为其他海外中国球员的借鉴。
从各方面的反馈来看,施拉普纳家族当初帮杨晨谈的合同里确实有优先签约一年的条款,而且这一条款也确实优先于德甲自由转会条款。
当杨晨的合同到期后,如果他要转会,那么优先签约条款就会发动。当其它想要杨晨的俱乐部所出薪水不能多过法兰克福时,杨晨必须付出500万马克以上的违约金给法兰克福俱乐部。而这也就是法兰克福俱乐部会出140万马克挽留杨晨的原因。因为他们出钱少的话,杨晨将以自由身走人。(杨晨本人否定俱乐部给他一年140万马克的薪水)
不过,如果杨晨在赛季结束前找到一个俱乐部,可以离开的话,他其实根本不用付500万马克的违约金,而只需要让那个俱乐部出一笔转会费就可以了。但是在合同只有1~2个月就到期的情况下,找这样一个俱乐部的可能性并不大。
所以,法兰克福俱乐部给杨晨许诺的140万马克不是什么糖果,而是把杨晨绑在自己战车上的绳索。(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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