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民间兵团”如何为国争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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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17:18 新华网 | |||||||||
新华社记者赵仁伟、树文、应强 台球队员周萌萌的退赛风波,在亚运赛场内外沸沸扬扬。除了作为花边新闻,它更拷问了中国体育管理部门如何应对新形势下的管理工作--如何管理日益庞大的“民间兵团”,以及“民间兵团”自己如何适应从平时的“散兵游勇”到在大赛期间统一在国家的旗帜下协力作战的转变。
英雄莫问出处 所谓“民间兵团”,是指除举国体制之外以其他方式培养出的运动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体育事业的迅猛发展,民间兵团的项目和规模越来越大。以亚运会为例,除台球、藤球、保龄球、高尔夫球、壁球等许多非奥项目外,网球、足球以及篮球,这些国际上职业化色彩非常重的项目,“民间”痕迹也越来越重,因为他们的“单位”是职业俱乐部。 目前,举国体制培养出来的运动员仍是我国竞技体育的主力军,但“民间兵团”的数量和影响力也呈增长态势,如在台球赛场揽金夺牌的丁俊晖,称霸健美赛场的钱吉成等。 多种培养体制并存的现实,将在中国体育界长期存在,而其间“民间兵团”的势力只会越来越大。竞技场上比的是体育技能,因此英雄不问出处,只要有本事,都可以代表国家队出场。 “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啊。” 葛优在《天下无贼》中念到:“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啊。”大概现在的中国体育管理者,或多或少也会发出这样的感慨。 举国体制培养出来的专业运动员一般比较“乖”,因为专业队就是他们的家,教练官员就是他们的“家长”。这种管理严厉而有效。著名的例子就是田亮,这位跳水王子由于参加商业活动过多,被中国跳水队除名,至今无法回归。 相比之下,“民间”运动员的生活更为自由、洒脱,甚至放纵。最典型的莫过于在中国足球队员中出现的黄、毒、赌及血腥暴力事件。对于职业俱乐部的老板来说,他们更关注的是选手的成绩,选手的“个性”和“出位”,有时候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宣传手段,并非什么坏事。 习惯了管理“听话”的,现在却遇到了“刺头”,对于中国体育的管理者来说,当然就“不好带啊”。“官方”与“民间”两类运动员在思想观念、行为习惯、管理模式上都有很大的不同。当那些“民间”运动员被临时抽调进入国家队时,如何管理便成为一个难题。 这绝对不是一个不好管就可以回避的,更不能因噎废食,走回过去的老路。 以契约的精神 在西方体育强国,大多数运动员并非国家培养,他们也大多采取临时集中的国家队来参与大型运动会,但极端的例子也时有所闻,最著名的就是美国花样滑冰选手哈丁找人打伤克里根的事件。 年轻的中国体育同样也需要应对这个难题。 一方面,国家项目管理者需要在集训期间,向运动员灌输必要的国家观念、责任意识和赛场礼仪。包括这些“民间”运动员的父母、经纪人、俱乐部及注册单位,都有责任在平常教育、引导运动员,教他们如何区别私情和公务,如何应对媒体,帮助他们塑造一个健康、负责的职业形象。这不仅对国家有利,也利于运动员的长远发展。 更重要的是,我们的管理者不能仅仅靠行政和道德力量来约束运动员,而应该运用具有法律效应的契约来进行管理,比如入队后的行为规范、物质待遇、奖罚措施、权利义务等等,乃至队员能否私自发布新闻等更细节的条款。这种契约不要怕麻烦,越细越好。 同样,这种契约也是针对管理者的。在物质保障、精神奖励等的服务范围内,选手都有资格根据契约向管理者咨询和提出要求。 既要针对运动员,又要针对管理者;既要保证权利,又要规定义务。这正是我们所缺乏的契约。一旦出事,可以根据契约来迅速反应。更关键的,有法律效应的契约可以对各方面产生更大的威慑力。(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