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9月13日下午,中国足协下发了关于全国足球甲A联赛第22轮比赛的违纪、违规的处罚决定,对上海申花队主教练彼德洛维奇、天津泰达顶新队10号于根伟进行了纪律处罚。 处罚决定全文如下: 在9月10日全国甲A联赛第二十二轮,上海申花队与天津泰达顶新队的比赛中,当上海申花队12号运动员忻峰对天津泰达顶新队运动员犯规,裁判员已鸣哨后,天津泰达顶新队10号运动员于根伟,跑向忻峰并用手臂推搡对方颈部,使场上出现混乱局面;此时上海申花队主教练彼德洛维奇也进入场内,并与天津泰达顶新队3号运动员古斯塔博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彼德洛维奇对对方运动员施有隐蔽性侵犯行为。因此,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根据"中国足协违纪违规处罚办法",作出如下决定: 一、由于上海申花队主教练彼德洛维奇此次已是第二次出现违纪行为,为此依据"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给予停止比赛工作4场,并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处罚; 二、依据"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给予天津泰达顶新队10号运动员于根伟停止比赛4场,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 三、由于双方俱乐部对于球队管理不利,给予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和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警告的处罚。 上述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个人罚款由俱乐部代缴,并于处罚决定生效后30日内上交中国足协。逾期不交纳的,将处以加倍罚款和更严厉的处罚。希望各甲级足球俱乐部,要引以为戒,加强队伍管理,遵守赛场纪律,维护中国足球赛场的整体形象。(小多)
|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