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4年的职业联盟即将成立!足协未来还有多大权力?

拖了4年的职业联盟即将成立!足协未来还有多大权力?
2019年10月16日 20:42 国内足球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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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懂个球

  10月16日上午,中国足协在北京召开会议,通报即将成立的职业联盟进展情况,足协也将不再持有中超公司股份,中国足球职业联盟的所有手续预计会在11月底之前完成。

  作为“中国足球改革方案”里提到一条具体改革措施,成立职业理事会(职业联盟)的步伐已经拖了4年,期间都发生了什么?职业联盟到底是怎样的组织?足协未来又将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01足协始终不想放权

  在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国足球发展总体方案》中就提出了建立职业联盟的要求,新的职业联盟定位“与中国足球协会平级”。但是方案在具体落实中遇到了很大阻力,当然,阻力来自足协。

  俱乐部提出很多关于职业联盟自治的要求,比如:职业联盟拥有职业联赛的管理权,按照规程制定规则和发展规划,并在商务上有极大的自主经营权。另外,职业联盟将进行选举产生主席和秘书长等,并按照章程管理,而不是过去由足协指定,这给足协带来了很多顾虑。

  在过去长期受思维惯性的影响,新的职业联盟筹委会提出的一些方案被认为是“革了足协的命”。但职业联盟的基本权益是俱乐部的合理正当诉求,这在欧洲甚至韩日职业足球体系是被印证完全可行的。

  足协起初上报总局深改小组的计划是在2016年年底前成立职业联盟,但在与俱乐部沟通中,足协始终坚持要对联盟进行督管,要求在主席等职务上拥有人事权,虽然这与足改方案精神违背,尽管俱乐部不断做出让步,但仍无法达成一致。

  说白了,足协就是不愿意放下手中的权力,就这样,拖了整整一年。2016年年底,总局局长苟仲文“痛批”足协,他表示足协应该放手,让俱乐部成为职业联盟的主体,并要求务必尽快成立职业联盟,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必须完成职业联盟的章程修订,随后进入注册程序,要求必须在3月挂牌。

  尽管有总局领导督促,但职业联盟要顺利成立还是难以一帆风顺,足协和俱乐部的矛盾十分尖锐,2016年12月31日,足协单方面决定放弃和俱乐部达成共识的谈判基础,即俱乐部版本的《中国职业足球联盟章程》(草案),并拿出了被总局否决的章程草案。

  在足协版本的章程中,足协要求职业联盟的联赛和业务开展必须在足协授权下开展,也就是说双方并不是平级;其次,足协提出主席人选应由自己提名,而不是按照社团法人单位章程选举产生,这违背了民政部相关的规定;第三,中国足协要审批职业联盟赛事,这更引发了俱乐部的不满,毕竟国家多项文件和规定,都要求取消赛事审批,与国务院的方案也不相符;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

  这不仅让俱乐部感到愤怒,总局这关也不会通过。双方继续扯皮,过去几年,几次“有望成立”都无疾而终,直到今天。

  02联赛市场化将成现实

  职业联盟筹备出现重大进展出现在足代会换届之后,足协主席陈戌源表示,职业联盟势在必行,“目标是在今年10月份把职业联盟组建起来。明年中超联赛就由职业联盟为主来进行运营管理。”

  经与中超俱乐部协商,中国足协牵头成立了“职业联盟筹备工作组”,工作组组长为广州富力足球俱乐部投资人张力先生,其他成员包括广州富力足球俱乐部副董事长黄盛华、河南建业俱乐部董事杨楠、大连一方俱乐部董事长张霖和山东鲁能俱乐部总经理孙华。

  和过去的足协领导相比,陈戌源这位前上港老总显然要开明得多,他说:“足协要全力支持联盟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足协更多是服务,帮助联盟尽快形成自我发展的能力,服务和监管是最重要的关键词。”

  今天上午,足协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即将成立的职业联盟进展情况。中国足协秘书长刘奕表示,足协会充分放权、充分放手,16家俱乐部都是优秀的企业,优秀的企业家有足够的智慧能够带领职业联盟发展得更好。

  另外,中国足协不再持有职业联盟的股份,体现了联盟的充分支持,协会与联盟的关系,管理权、权益分配交给联盟,日常运营完全交给联盟,足协只是重大事项进行监管。

  刘奕还强调:中国足协要自己适应角色转会,足协与联盟既是平等合作,也是竞争关系。协会全力支持联盟成立。未来协会只对主席人选产生过程进行监管,其他的人全部由联盟产生,现在中超公司相关人员的去留是双向选择。

  这才叫人话嘛,过去足协总是把着权力,又干不成什么大事。人家16个俱乐部的投资人都是优秀的企业家,他们在运营方面会比足协差?

  03足协还有多大权力?

  完全自治,掌握管理权、经营权、权益分配权,这是职业联盟的最大特点,具体联赛怎么发展、怎么制定规则,全由联盟商议决定,足协更多扮演监督者和服务者的角色。

  值得注意的是,足协在董事会拥有一票否决权,但只能在重大事件上拥有一票否决权。而“重大”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政策的制定算不算重大事件?U23政策、外援注册和使用政策、调节费政策是沿用、废除还是进一步调整,这完全可以由职业联盟说的算吗?归化球员使用问题和足协去年年底出台的“四大帽”政策又怎么说?

  我们可以先看看英超职业联盟是怎么做的?中国足协早在2012年底就开始与英超职业联盟合作,这也是中国足球目前比较推崇的方式,英足总同样拥有一票否决权。

  英超职业联盟于1992年成立,完全接管了原本由英足总统管的职业联赛,联盟实行公司化运营,负责联赛的运营、推广和管理。英足总是联盟的特别股东,在主席、CEO的选举,以及比赛新规执行的具体事项上,拥有一票否决权。敲黑板:英足总从未使用过!

  可以说,足总完全不会参与英超的日常运营,只负责管理、培训和安排裁判,但这个功能近年也成立了独立公司运作,其中足总和联盟均有代表,保障了双方利益的均衡。中超未来应该也是这个趋势,但成立独立公司尚需时日,裁判安排方面仍将由足协来负责。

  另外,英足总对球员、教练和俱乐部有纪律约束权,对不符合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追加停赛和罚款。我们呢?以后还能欣赏王小平同志的书法?

  职业联盟的成立是中国足球发展的一座重要里程碑,不仅将对中超联赛产生影响,对于中国足协、俱乐部经营、青训等诸多方面,也将产生一定作用。

  希望我们能遵循足球规律和市场规律,也希望足协能够真正放权,不要将一票否决权当成尚方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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