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发布2019年室内五人制甲级联赛竞赛规程

中国足协发布2019年室内五人制甲级联赛竞赛规程
2019年02月19日 08:45 新浪体育
中国足协发布2019年室内五人制甲级联赛竞赛规程 中国足协发布2019年室内五人制甲级联赛竞赛规程

  各有关会员协会、参赛倶乐部、相关院校: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2019年度竞赛计划,2019年中国足球协会室内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以下简称:“五甲联赛”)定于2019年3月20日至6月12日举行。

  现将《2019年中国足球协会室内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2019年中国足球协会室内五人制甲级联赛竞赛规程

  2019 年中国足球协会室内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

  竞赛规程

  第一章 中国足球协会室内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

  第一条 概述

  第二章 职责

  第二条 中国足球协会

  第三条 参赛俱乐部、球队

  第四条 赛区组委会

  第三章 参赛资格、报名

  第五条 参赛资格

  第六条 参赛报名

  第七条 补充报名及报名程序

  第八条 上场名单

  第九条 首发名单

  第四章 赛制及赛程

  第十条 赛制

  第十一条 赛程

  第十二条 参赛俱乐部、球队分区

  第五章 技术规程

  第十三条 室内五人制竞赛规则

  第十四条 比赛时间

  第十五条 红黄牌

  第十六条 退赛

  第十七条 比赛取消

  第十八条 弃赛

  第十九条 室内比赛场馆

  第二十条 替补席及技术区域

  第二十一条 热身

  第二十二条 官方训练

  第二十三条 比赛用球

  第六章 后勤保障

  第二十四条 到达与离开

  第二十五条 差旅

  第二十六条 食宿

  第二十七条 俱乐部、球队联络人

  第二十八条 当地交通

  第七章 媒体与传播

  第二十九条 媒体区域

  第三十条 官方训练

  第三十一条 新闻发布会

  第三十二条 混合采访区

  第三十三条 瞬间采访

  第三十四条 比赛录像

  第八章 比赛装备

  第三十五条 比赛服

  第三十六条 比赛用鞋

  第九章 医疗保障

  第三十七条 医疗设施、设备

  第三十八条 医务人员

  第十章 纪律及诉讼

  第三十九条 纪律准则

  第四十条 纪律委员会

  第四十一条 纪律处罚

  第四十二条 上诉

  第十一章 安保及保险

  第四十三条 安保

  第四十四条 保险

  第十二章 名次决定和奖励

  第四十五条 名次决定办法

  第四十六条 奖励

  第四十七条 奖杯及奖牌

  第四十八条 颁奖典礼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知识产权

  第五十条 未尽事宜

  第一章 中国足球协会室内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

  第一条 概述

  一、中国足球协会室内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是中国足球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足协”)管辖的与中国足协室内五人制足球超级联赛衔接的第二级别室内五人制足球联赛,每年举办一次。

  二、本次比赛全称为:2019 中国足球协会室内五人制足

  球甲级联赛。简称为:“2019 五甲联赛”。英文名称为“2019Chinese Football Association Futsal League”,简称“CFL”。

  三、主办与承办

  2019 五甲联赛由中国足协主办,由提交承办申请并符合办赛条件及资格的中国足协会员协会承办。

  四、比赛日期及地点

  (一)南一区:2019 年 3 月 20 日至 25 日,地点待定,具体赛程根据报名队伍数量另行通知。

  (二)南二区:2019 年 3 月 29 日至 4 月 3 日,地点待定,具体赛程根据报名队伍数量另行通知。

  (三)北一区:2019 年 4 月 11 日至 16 日,地点待定,具体赛程根据报名队伍数量另行通知。

  (四)北二区:2019 年 4 月 20 日至 25 日,地点待定,具体赛程根据报名队伍数量另行通知。

  (五)总决赛阶段:2019 年 5 月 22 日至 30 日,地点待定。

  (六)升降级附加赛:2019 年 6 月 12 日,比赛地点为2018-2019 五超联赛赛会制最后一站比赛地点。

  五、参赛队数

  五人制俱乐部或球队 32 支以内。

  第二章 职责

  第二条 中国足球协会

  一、中国足协负责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组织及管理 2019 五甲联赛所有事务。

  二、中国足协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赛事的赛制、赛程、准入工作及监督赛事日常运营工作。

  (二)决定比赛日程。

  (三)确定比赛场馆及训练场馆。

  (四)指派比赛官员,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员、比赛监督、裁判长、裁判员、医疗官、新闻官及安保官等。

  (五)比赛用球。

  (六)负责处理与赛事相关的违纪违规事件。

  (七)决定递补名额。

  (八)处理弃赛或比赛取消。

  (九)处理不可抗力事件。

  (十)处理其他与竞赛相关的事宜。

  三、中国足协所有决定为最终决定且不可上诉。

  四、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将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对赛事发生的违纪违规事件进行处罚。

  第三条 参赛俱乐部、球队

  一、所有参赛俱乐部、球队需在所属中国足协会员协会

  进行注册。

  二、所有参赛俱乐部、球队须

  (一)遵守中国足协章程、竞赛规程、各类竞赛文件、指南和通知。

  (二)遵守国际足联《2014/2015 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三)遵守公平竞赛原则。

  (四)确保官员在比赛期间遵守各项赛事规定,良好地履行职责。

  (五)严格按照中国足协下发的《赛前联席会程序及要求》开展工作。未按要求参加组委会相关会议或活动的俱乐部或球队将被处以 1,000 元罚款,赛区纪律委员会、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将视情形追加处罚。

  (六)按组委会要求提供俱乐部或球队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俱乐部介绍、官员及运动员的照片、各类数据和信息等。上述内容将用于赛事期间的推广与宣传。

  (七)承担以下费用

  1。城际间交通;

  2。规程规定以外的食宿;

  3。参赛人员及物品的保险;

  4。其他需要自理的各类消费。

  (八)执行中国足协、2019 五甲联赛组委会与比赛相关的各类决定。

  第四条 赛区组委会

  一、2019 五甲联赛赛区组委会应按照赛事协议及赛事规程、竞赛文件,履行职责和义务。

  二、在赛事期间协调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一)赛事组织及场馆安全,包括购买第三方险及观众意外险。

  (二)保障赛事安全有序。

  (三)遵守中国足协相关规定。

  三、负责中国足协选派的比赛官员的接待工作。

  第三章 参赛资格、报名

  第五条 参赛资格

  一、俱乐部、球队参赛资格

  (一)参加 2017-2018 中国足协室内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的俱乐部或球队。

  (二)参加 2018 年室内五人制足球中国足协杯的俱乐部或球队。

  (三)经中国足协审定符合参赛资格的其他俱乐部或球队。

  二、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 来自机关、学校、企业、行业、部队等单位的业余运动员可参加比赛。

  (二) 报名运动员的年龄须大于 16 岁(2002 年 12 月 31日以前出生),在中国足协会员协会注册,具有中国国籍及中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同一名报名运动员不得同时代表两支或以上五人制俱乐部参赛,包含五超联赛及五甲联赛。

  (四)未完成当地会员协会注册及转会(租借)手续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和参赛;身份有争议的球员,在争议解决之前不能代表任何俱乐部参赛。

  三、 五甲联赛名额分配

  (一) 主办方有权根据各会员协会预报名及各地五人制赛事发展状况、开展过程中的信息反馈情况,综合确定五甲联赛大区赛的参赛名额数量。

  (二) 主办方有权对会员协会、俱乐部及其运动员和官员的参赛资格做出最终决定,会员协会、俱乐部及其运动员和官员不得对该决定提出申诉。

  第六条 参赛报名

  一、俱乐部、球队报名

  (一)各俱乐部、球队在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注册,并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前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办完成备案。

  (二)俱乐部、球队名称应报全称及简称。全称为“地域名+俱乐部名+俱乐部队冠名+队”;简称为“地域名+俱乐部名或俱乐部队名”,简称不超过 7 个字。

  (三)报名完成后,俱乐部、球队名称在本赛季内不得变更。

  二、球队官员、运动员报名

  各俱乐部、球队须在 2019 年 2 月 25 日前通过中国足球协会注册系统完成官员和运动员的报名工作,其中:

  (一)参赛运动员不超过 20 人,不得报名外籍运动员(包括港、澳、台足协所属运动员)。

  (二)官员包括领队 1 名、主教练(持有亚足联室内五人制足球 L1 或以上教练员证书)1 名、医生(持有医务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至少 1 名,其余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助理教练员(持有中国足协五人制足球初级或以上教练员证书)、管理、技术分析、翻译、新闻官、理疗师、摄像等工作人员。

  (三)报名运动员号码必须为 1 至 25 号,赛事期间内不得更改,其中 1 号必须为守门员,报名运动员中至少 2 名守门员。

  (四)报名后运动员不能再更换和补报。

  (五)报名俱乐部、球队须按各阶段报名通知规定时间内缴纳纪律保证金 20,000 元至指定账户,保证金在比赛结束后扣除相关罚金后退还。

  三、各俱乐部或球队完成报名并通过审核,并按时缴纳保证金,具备参赛资格,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俱乐部、队伍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第七条 补充报名及报名程序

  一、俱乐部、队伍变更官员时,必须提前 7 个工作日向

  五甲联赛委员会书面申报,经审核批准后方能变更报名并随队工作。

  二、晋级总决赛俱乐部、队伍可在总决赛开赛前调整球员(具体日期为 2019 年 4 月 28 日至 5 月 10 日),人数不超过 5 名;补报后各项资格要求不变。

  三、补报及更换的球员不得使用其他球员已经使用过的号码,更换或补报时每名球员应填报《更换、补报球员报名表》,经审核批准后方能参赛。

  四、如有报名球员在参加各级国家队的比赛、训练中负伤,并经国家队队医确认不能参加赛季余下的比赛,经申请批准可额外更换相应名额的球员。

  五、报名结束后,经五甲联赛委员会审核批准向符合条件的球员和官员颁发参赛证件,球员和官员凭证参赛。如果在赛事期间证件丟失和损坏,申请俱乐部需支付每张 200 元的制证费为球员和官员补制新证。

  第八条 上场名单

  各参赛俱乐部、球队应由主教练或领队签名确认《上场队员名单》(5 名首发运动员和 9 名替补运动员,每队报名运动员不少于 10 人)和《球队官员进入替补席名单》(至少包括领队及主教练),并于比赛开始前 90 分钟提交给比赛监督。比赛监督及第三裁判员将在赛前核实运动员、球队官员身份。比赛上场名单提交后原则上不能更改,若名单上首发运动员因故无法比赛,则仅能从本名单中替换。若守门员因故无法比赛,经中国足协核准后可在 20 人大名单中替换。

  第九条 首发名单

  一、比赛监督确认双方运动员名单后,合成当场比赛首发名单。

  二、首发名单必须经过比赛监督签名确认后生效。

  三、比赛监督须在比赛前 75 分钟进入更衣室核实运动员比赛资格。俱乐部、球队官员及运动员应持参赛证接受比赛监督检查,通过后方可参赛。

  第四章 赛制及赛程

  第十条 赛制

  2019 五甲联赛分南一、南二、北一、北二区四个大区赛、总决赛、五超五甲升降级附加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南一、南二、北一、北二大区赛:每区各 7-8 支俱乐部、球队,分两个小组,先进行小组单循环积分赛,再进行交叉淘汰赛,每个大区前三名晋级总决赛。

  二、总决赛:共 12 支俱乐部、球队参加,先进行小组单循环积分赛,再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所有名次。

  三、升降级附加赛:2019 五甲联赛第二名、第一名分别与 2018-2019 五超联赛第十一名、第十二名进行单场升降级附加赛。

  第十一条 赛程

  一、2019 五甲联赛的竞赛日程由 2019 五甲联赛组委会制定,各参赛俱乐部、球队必须严格遵守。

  二、因亚足联调整有关赛程、或因国家队临时承担重要任务、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中国足协有权对赛程做出调整或更改。

  三、2019 五甲联赛的各场比赛开球时间由 2019 五甲联赛组委会在开赛前统一确定。

  第十二条 参赛俱乐部、球队分区

  一、中国足协将综合考虑各参赛俱乐部、球队将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距离及竞技水平划分南一、南二、北一、北二四个大区参赛队伍。四个大区所含会员协会及参赛俱乐部、球队将另行通知。

  二、中国足协有权根据最终报名队伍数量调整每个赛区最终参赛队伍数。 第五章 技术规程

  第十三条 室内五人制竞赛规则

  执行国际足联最新版本《2014/15 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第十四条 比赛时间

  一、每场比赛为 40 分钟,分为上下各 20 分钟两个半场。两个半场中间休息 15 分钟(从上半场终场哨响至下半场开场哨响)。

  二、如参赛运动队在上/下半场开始时迟到,2019 五甲联赛组委会将根据情形给予处罚。

  三、每支参赛运动队上/下半场各拥有 1 次暂停的权利,每次暂停持续 1 分钟。参赛运动队官员可以向第三裁判提出暂停请求。当提出暂停请求的参赛运动队拥有球权,且比赛没有恢复的情况下,计时员将会同意暂停,并用口哨或发声设备发出不同于裁判员的哨声信号。

  第十五条 红黄牌

  一、在 2019 五甲联赛的比赛中,同一名运动员被出示黄牌累积 3 次,自动停赛 1 场;运动员被出示红牌,自动停赛 1 场。

  二、在 2019 五甲联赛的比赛中,同一名运动员第一次被出示红牌的,自动停赛 1 场罚款 1,000 元;第二次被出示红牌的,处以停赛 2 场罚款 2,000 元;第三次被出示红牌的,处以停赛 3 场罚款 3,000 元;以此类推,进行累加停赛与罚款。

  三、单场比赛同一俱乐部、球队累计被出示 5 张黄牌或以上,则该俱乐部、球队被罚款 2,000 元。

  四、运动员在大区赛阶段的单张、两张黄牌不带入总决赛。运动员在大区赛阶段累计三张黄牌、红牌、纪律处罚的停赛均带入总决赛。运动员在总决赛阶段的单张、两张黄牌不带入五超五甲附加赛。运动员在总决赛阶段累积三张黄牌、红牌、纪律处罚的停赛均带入五超五甲附加赛。

  五、运动员如在此次 2019 五甲联赛中有未执行完的停赛及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追加处罚,则将在中国足协举办的后续五人制赛事中执行。

  第十六条 退赛

  一、所有报名成功的参赛俱乐部、球队应按照赛程完成所有比赛。

  二、赛前退赛

  如遇俱乐部、球队比赛开始前退出或被取消报名资格,中国足协有权做出以下决定,包括但不限于:

  (一)更换参赛俱乐部、球队;

  (二)改变竞赛办法;或

  (三)调整技术规则。

  三、赛中退赛

  (一)任何参赛俱乐部、球队比赛中退赛:

  1。比赛进行中退出;或

  2。拒绝完成比赛;或

  3。比赛结束前离开体育馆。将被认定比赛中退赛。

  (二)在循环赛中退赛俱乐部、球队所有比赛成绩被认定为无效。所有积分、进球和排名都将被视为无效。

  (三)中国足协有权要求俱乐部、球队赔偿由退赛带来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参赛俱乐部、球队及中国足协、中国足协商业合作伙伴、转播商、会员协会。具体数额由中国足协决定。

  (四)退赛俱乐部、球队 2 年内不被允许参加中国足协主办的任何赛事。

  四、处罚

  (一)任何参赛俱乐部、球队在任何情况下退出比赛,将被处罚金 20,000 元。

  (二)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可视情形追加处罚。

  第十七条 比赛取消

  如果比赛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照明灯故障等事故导致比赛无法进行,则应随后采取以下措施:

  一、决定本场比赛恢复前,比赛将被推迟 30 分钟,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开始。

  二、如果裁判员认为再延长一段时间比赛即可开始,则可再至多延长 30 分钟。如果第二个 30 分钟结束后比赛仍未开始,裁判员必须宣布取消该场比赛。

  三、在取消比赛的情况下,主办方应在裁判员做出取消比赛决定后 3 小时内,在考虑体育精神及组织等因素前提下,决定是否重新安排比赛,或是否采取其他必要行为,或决定延续该比赛。除非纪律委员会做出其他决定,否则与该场比赛相关的处罚措施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 弃赛

  一、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均属弃赛:

  (一)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 2019 五甲联赛组委会批准,未参加规程规定的比赛。

  (二)拒绝按照 2019 五甲联赛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三)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 5 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

  (四)有未报名,或未得到中国足协准许,或处在停赛期、或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或违反参赛报名资格的运动员,代表该队参加了比赛。

  二、对弃权的处理:

  (一)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另一方球队以 5:0 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 5: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二)赛区纪律委员会视情况向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提交报告,由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做出进一步处理。

  第十九条 室内比赛场馆

  一、2019 五甲联赛比赛场馆须经中国足协及赛区组委会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二、如果在比赛过程中中国足协及赛区组委会认定比赛场馆不适合比赛,将有权要求比赛场馆更换至符合比赛要求的备用场馆。

  三、承办方须书面保证赛事开始前 3 天及后 1 天比赛场馆无其他比赛及活动。否则承办会员协会将受到处罚:

  (一)罚金 10,000 元;

  (二)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追加处罚。

  四、室内比赛场馆应取得中国法律规定的建筑资质、消防资质。

  五、室内比赛场馆所有区域严禁吸烟。

  第二十条 替补席及技术区域

  比赛替补席座位每队 15 个,其中官员 6 个、替补运动员 9 个,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座。

  一、在每场比赛中,每队可填报首发上场运动员 5 名,替补不超过 9 名。

  二、只有正式报名的官员(领队、教练员、队医、翻译等)、运动员才能在替补席就座。

  三、替补席上的替补运动员必须穿着有明显区别于场上比赛运动员的背心。

  四、比赛开始前,主队应当使用裁判员记时台左侧的替补席;比赛开始时双方进行选边,决定比赛开始时一方的进攻方向,替补席随之调整。

  五、被裁判员罚离替补席的教练员,赛后不得出席新闻发布会,但需由领队或其他教练员代为出席。

  第二十一条 热身

  一、各参赛俱乐部、球队可以在比赛开始前在指定区域进行热身,热身时间必须严格遵守比赛倒计时。

  二、在比赛进行期间,每队同时最多允许 5 名运动员(含准备替换上场的运动员)在其替补席后面或比赛监督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无球热身。

  第二十二条 官方训练

  一、各参赛俱乐部、球队应于比赛日前 2 天到达比赛地,组委会会按各俱乐部、球队比赛时间,在比赛日前一天安排不超过 45 分钟的官方训练。

  二、比赛场地应按正式比赛要求布置,如果比赛场地未完成布置达到要求,赛区协调员或比赛监督有权缩短或取消官方训练,并引导参赛俱乐部、球队进行适应训练。

  三、如果参赛俱乐部、球队不进行官方训练,则须提前48 小时告知赛区组委会。

  四、赛区组委会负责官方训练的日程安排。如果参赛俱乐部、球队因故取消官方训练,需在到会前 24 小时向赛区协调员或比赛监督提交申请。

  五、参赛俱乐部、球队不允许在比赛日前 3 天内在比赛场馆组织友谊赛。

  第二十三条 比赛用球

  比赛釆用多球制,比赛用球由中国足协指定并提供。

  第六章 后勤保障

  第二十四条 到达与离开

  一、参赛俱乐部、球队根据赛程提前 2 天到会。

  二、所有参赛俱乐部、球队应在本队比赛结束后次日12:00 前离会。

  第二十五条 差旅

  中国足协负责比赛官员差旅费用。参赛俱乐部、球队城际间交通费自理。

  第二十六条 食宿

  (一)赛区组委会承担比赛官员食宿费用。

  (二)组委会承担每个参赛俱乐部、球队官方比赛期间内 10 人的食宿费,非官方接待时段及超编人员食宿费用由俱乐部、球队承担。

  第二十七条 俱乐部、球队联络人

  每个参赛俱乐部、球队须在报名时注明联络人,并提交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

  第二十八条 当地交通

  组委会承担比赛期间市内交通(交通枢纽至入住酒店、入住酒店至交通枢纽各 1 次;入住酒店至比赛场馆、比赛场馆至入住酒店每天各 1 次)。 第七章 媒体与传播

  第二十九条 媒体区域

  一、媒体工作人员应根据证件权限在指定区域内开展工作。

  二、组委会应确保电视转播人员提前 5 天进入比赛场馆,根据比赛要求解决相关问题。

  三、组委会应保障赛事媒体版权不受侵害。未被授权媒体不得进入比赛场馆。

  第三十条 官方训练

  一、官方训练应对赛事注册媒体开放。

  二、参赛俱乐部、球队必须保证至少 15 分钟的媒体开放时间。

  第三十一条 新闻发布会

  本次 2019 五甲联赛将在赛前举办新闻发布会,请各参赛俱乐部、球队积极配合赛区新闻宣传工作。

  第三十二条 混合采访区

  一、参赛俱乐部、球队的官员及运动员赛后必须经过混合采访区,配合媒体采访工作。

  二、俱乐部、球队应鼓励其官员及运动员接受采访。

  三、如有参赛俱乐部、球队未从混合采访区通过,将被处以 1,000 元罚金。

  第三十三条 瞬间采访

  一、瞬间采访在比赛结束后立即进行。赛区组委会新闻官将挑选当场比赛运动员接受采访。

  二、瞬间采访应在指定区域背景板前进行,俱乐部、球队应保证运动员配合瞬间采访工作。

  三、未按赛区组委会要求配合瞬间采访的俱乐部、球队将被处以 1,000 元罚金。

  第三十四条 比赛录像

  赛区组委会应在比赛结束后六小时内将比赛录像交给比赛监督。 第八章 比赛装备

  第三十五条 比赛服

  一、各参赛队必须准备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本规程中的两套比赛服包含运动员两套比赛服、守门员两套比赛服,合计四套比赛服,每套包括上衣、短裤或长裤、球袜),一套深颜色、一套浅颜色。

  二、比赛服必须印有号码,号码颜色应与比赛服颜色有明显区分。其中:上衣背后的号码高 25-35 厘米,胸前小号码高 10-15 厘米,短裤左腿前面的号码高 10-15 厘米。

  三、比赛服装的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服装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临时贴号的队员均不得上场比赛。

  四、守门员可以穿长裤,每名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运动员和裁判员。如果球队利用“超人战术”替换了守门员,则上场守门员(超人“Power Player”)比赛服装颜色必须于本队守门员服装颜色相同并印有原号码。

  五、运动员如穿紧身中长内裤,必须与短裤的主色相同。

  六、运动员所用护踝和脚踩绷带必须与护袜同色。

  第三十六条 比赛用鞋

  参赛运动员需穿着适合于室内五人制足球的橡胶平底足球鞋比赛。

  第九章 医疗保障

  第三十七条 医疗设施、设备

  一、赛区组委会应保证比赛场馆指定区域停放 2 辆救护车。

  二、配备必需的急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急救箱、除颤仪等。

  三、比赛场馆应设置医务室,并配置 2 张或更多的病床。

  第三十八条 医务人员

  比赛现场至少应有 2 名执业医生及足够的医护人员。

  第十章 纪律及诉讼

  第三十九条 纪律准则

  2019 五甲联赛所有违纪违规事件的处理应遵守《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

  第四十条 纪律委员会

  2019 五甲联赛比赛中的违纪事件,由赛区纪律委员会负责处理。

  第四十一条 纪律处罚

  一、所有纪律处罚由赛区组委会依据比赛监督、裁判长报告、当事人陈述及比赛录像出具处罚报告。

  二、如情节特别严重,赛区组委会应将情况上报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

  第四十二条 上诉

  参赛俱乐部、队伍对赛区纪律委员会处罚结果有异议,可上诉至中国足协。与裁判员执法相关的决定不得上诉。

  第十一章 安保及保险

  第四十三条 安保

  一、各参赛俱乐部、球队及其所在单位,以及当地会员单位或相关政府机关有责任在各个赛事相关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赛场区域、训练场及运动员驻地等)制定并执行缜密的安保措施,安保措施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相关人员:

  (一)所有参赛俱乐部或球队、运动员和官员;

  (二)所有竞赛官员和工作人员;

  (三)媒体人员;

  (四)赞助商及商业合作伙伴;

  (五)现场球迷和观众。

  二、承办方应根据《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协

  同当地公安机关,制定赛会安全措施及预案,并提交给赛会主办方。

  三、为保障运动员和比赛官员人身安全,赛区必须进行相应的场馆流线设计,以区分观众、媒体、教练员、运动员、技术官员等各类人员的专属区域和流线,需在体育馆为运动员和比赛官员提供安全的进出通道。

  四、如果未对安保做出有效安排和计划,承办方将会受到处罚。

  第四十四条 保险

  一、赛区需对举办比赛的体育馆相关联的风险和责任进行投保,此类保险应向受伤人员或者受损物品和财产进行适数量的赔偿。

  二、参赛俱乐部或球队比赛的风险应当由其自己承担,通过适当运动保险合同进行覆盖。

  三、参赛俱乐部或球队应自行负责其运动队在赛区所有比赛中包括运动员和官员在内的保险问题(包括意外门急诊,住院和外科手术或由比赛引发的其他相关问题,如失能、失业等)。且参赛单位必须使中国足协及其会员协会免遭此类起诉。 第十二章 名次决定和奖励

  第四十五条 决定名次办法

  一、小组赛阶段:

  (一)每队胜一场得 3 分,平一场得 1 分,负一场得 0 分。

  (二)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

  (三)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红黄牌扣分少者,名次列前;

  7。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二、淘汰赛阶段

  进行单场淘汰赛时,如 40 分钟比赛结束后仍为平局,以踢球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

  三、五超、五甲联赛升降级附加赛:

  (一)每场比赛必须分出胜负。如常规时间内平局,则进行加时赛(上、下半场各 5 分钟);如加时赛仍为平局,则踢球点球决出胜负。

  (二)2018-2019 五超联赛第十一名、第十二名队伍进行升降级附加赛事时不允许使用外援。

  三、全部比赛结束后,五超五甲升降级附加赛获胜的俱乐部或球队具备参加 2018-2019 中国足协室内五人制足球超级联赛资格。

  四、如具备参加 2018-2019 中国足协室内五人制足球超级联赛资格的俱乐部或球队不能满足 2019-2020 中国足协室内五人制足球超级联赛准入要求,或因其他因素不能参加2018-2019 中 国 足 协 室 内 五 人 制 足 球 超 级 联 赛 , 则 按2018-2019五超联赛及2019五甲联赛排名递补俱乐部或球队,以此类推。

  第四十六条 奖励

  一、在 2019 五甲联赛比赛中,设立“最佳运动员”、“最佳射手”、“最佳教练员”、“最佳守门员”、“最佳裁判员”5个单项奖。

  二、2019 五甲联赛设“公平竞赛优胜队”奖:

  (一)评选1支队伍(2019五甲联赛总决赛队伍中评选)。

  (二)具体评选办法:

  1。各队评选总分为 50 分;

  2。违反《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有关条例,视情节扣分;

  3。各队在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黄牌一次扣 1 分,红牌一次扣 3 分;如因情节恶劣,被裁判员红牌罚令出场的运动员并受到赛区纪律委员会的进一步处罚,取消该队评比资格;

  4。赛区比赛结束,总分最高的队伍获得“公平竞赛优胜队”;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总分相等,比赛名次优者列前。

  第四十七条 奖杯及奖牌

  一、第一名球队:获得冠军杯一座。

  二、第一名球队每人获得金牌一枚(共 22 枚)及证书;第二名球队每人获得银牌一枚(共 22 枚)及证书、第三名球队每人获得铜牌一枚(共 22 枚)及证书;第四名至第十二名球队获名次证书(22 张/每队)。

  第四十八条 颁奖典礼

  一、颁奖典礼应在决赛结束后立即举行,向获奖俱乐部、球队及个人颁发奖项。

  二、获奖参赛俱乐部、球队的运动员、裁判及会员协会代表将获得相应奖励。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知识产权

  中国足球协会是中国足球协会室内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唯一且具有排他性的所有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包括但不局限当前和未来中国足球协会和五甲联赛的名称、标识、商标、技术报告、出版物、奖牌和奖杯等的使用权利。以上提及的任何权利的使用都应该事先获得中国足球协会的书面同意书。

  第五十条 未尽事宜

  本规程由中国足球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和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件都将由中国足球协会做出决议,该决议为最终决议。本规程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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