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中华新闻报》
发表文章《足协,收起你的架子来》,对中国足协前一段对奥运
会预选赛上海赛区假新闻事件的处理决定进行了抨击。全文如下:
今年7月26日,中国足协作出一份《关于奥运会足球预选赛
上海赛区假新闻事件的处理决定》,认定《成都商报》、《无锡
日报》等七家报社制造了假新闻,因而作出决定:1.上述报社在
报纸上公开发表致歉信;2.上述报社应对有关责任者作出严肃处
理并上报足协;3.在有关报社未做到以上两条期间,足协将停止
其中5 家报社的记者采访足协主办的所有比赛的资格。决定一出,
立即在新闻界引起轩然大波。首先是《无锡日报》认为中国足协
的处理决定侵犯了其名誉权,要求足协向其道歉,并保留诉讼权
利;其次,足协宣布,鉴于《重庆晚报》(注:此处有出入,应
为《重庆晨报》和《成都商报》) 以积极诚恳的态度和足协交换
了意见,因此恢复了两家报社采访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的资格。
事态还在进一步发展之中。但是,人们不禁要问:足协有权处罚
媒体和记者吗?记者的采访权如何体现和保障?
众所周知,足协是管理全国足球事务的民间团体,并非行政
机关,因此它是“主体不合格”,根本无权作出对记者的“处理
决定”。在这起纠纷中,如果经法院认定记者们确实制造了假新
闻,那么足协是受害者,它只能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而不能凭
借它自身的优势,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对报社和记者进行打
压,否则,公平何在?足协的行为,实质上反映了我们某些人根
深蒂固的“官本位”意识,动不动就挥舞一下手中的权棒。这是
与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观念格格不入的。江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
中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口号,由此事看来,我们实在是任重道
远。
另外,足协的有关决定也直接侵犯了记者的采访权。众所周
知,记者的采访权来源于公民的知情权,而知情权正是宪法赋予
公民的权利。所以,对于公共场所进行的公众比赛,媒体享有采
访报道的权利,这正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足协剥夺了5家
报社的报导权,正是剥夺了5家报社所拥有的读者的知情权,这
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有权取消媒体或记者采访权的,只能是新闻
出版管理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都无此权力。
新闻工作者无疑要严格自律,杜绝假新闻,但是,作为全国
足球管理机关的足协,越俎代庖,直接命令记者应该如何如何,
不然就取消其采访权,这实在令人哭笑不得。我们愿意在此奉劝
一句:足协,收起你的架子来!
中国足协强硬说“不”
本报讯《中国足球报》最新一期(8月24日) 在头版头条的位
置对《中华新闻报》的文章作出了反应。文章说中国足协新闻办
公室主任冯剑明看了这篇文章后说:
1.记者采访比赛,要向中国足协申请办证,这是联赛开始以
来一直沿袭的规矩,也是每个新闻单位一直在遵守的规定,中国
足协对足球比赛的管理已经是不争的事实。2.随意制造假新闻,
于国于民于新闻受众都是不负责任的恶行,不但中国足协应该予
以抵制和打击,每一个正直的公民也应该给予打击。3.中国足协
取消的是记者对于中国足协所主办比赛的采访资格,并无取消记
者其他采访资格,并未越俎代庖。4.对于好心人提出的“和解”
与“私了”提议,中国足协坚决说“不”。他称,中国足协与假
新闻的斗争要进行到底,没有任何可以商量和解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