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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杜宏宇报道10月11日8时30分,在体育界已喧嚣多时的“庄毅收购案”将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大法庭进行终审判决,辽宁省体校是由于不服一审判决而向辽宁省高法提起上诉的,上诉方的委托律师张海妮在谈到这场官司的前景时笑称“胜券在握”,而被上诉方毅兴公司和辽宁建设投资集团则表示愿意“奉陪到底”。 在日前的乙级联赛决赛阶段的比赛中,辽宁青少队被淘汰出局,这与郑智等几位主力未能参战有关,而作为“不动产”的郑智等球员未能上场则与“庄毅收购案”的悬而未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上诉方辽宁省体校认为一审判决不公,他们认为有足够的理由可以推翻一审判决:第一,上诉方认为一审判决称“体校已经丧失了优先购买权”是错误的结论,上诉方认为其从来没有放弃购买股权的行为;第二,上诉方认为一审判决对一些重要的数据没有公布,违背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主要指判决书中提及的毅兴公司与辽宁投资集团签订的有关转让的补充协议。另外,上诉方认为如果按正常的资产评估,“辽青”的51%股权至少该作价600万元以上,而庄毅的毅兴公司只花了100多万收购显然不正常。辽宁省体校方认为,体校完全有能力收购。 按法律规定,将在11日进行的终审开庭中,毅兴公司法人庄毅,建投法人代表及其代理人应在法庭出席。张海妮律师称这是一次公开审理,相关人员可以旁听,据悉,辽宁省体校之所以坚决等候终审判决,主要原因是对毅兴公司“不放心”,辽宁青少队是将要代表辽宁参加九运会的队伍,体校的构想要让这个球队“按自己的方向发展”,而庄毅想当“首位球员老板”,他的愿望能否最终实现还要等待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声重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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