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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仔细揣摩一下所谓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主任张吉龙签发的那份“文件”就会发现破绽。这份“文件”把对 重庆隆鑫和沈阳海狮的处理分成两个部分:一是对违规违纪的处理;一是对消极比赛的处理。中国足协《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第二章第19条规定:“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参赛球队不按规定的时间和人数参加比赛,视为弃权,判定以0∶3的比分负于 对方,并给予下列处罚——通报批评;警告;停赛半年;罚款1万元。而“文件”里的处罚尺度和内容与该款项有很大出入。 足协真若做出此种处罚,只能说是有法不依了。 “文件”中对消极比赛的处罚也同样荒谬。《违规违纪处罚办法》第二章第21条规定,对消极比赛有三种处罚 办法:即警告;罚款10万至40万元人民币;取消参赛资格。而在这份“文件”中,隆鑫队竟被取消2000年足协杯的参 赛资格。并且足协在“处罚”消极比赛时也把两个队的主教练排除在处罚决定之外。 尽管足协什么样的处罚决定都能做出来,但渝沈之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任何轻率的处理决定都会造 成不良的后果。因此,人们相信中国足协对这一事件处理上会极其慎重,不会也不该向世人端出一份漏洞百出的处理意见。基 于这一点,我们才有理由怀疑这份“文件”的真实性。但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份“文件”的始作俑者又不乏黑色幽默。在他看 来,渝沈之战最后处理结果不会有什么石破天惊之举。出台一份激起民愤的处理决定也许正符合足协一贯的工作风格。 实事求是地讲,一份伪造的“文件”能引起巨大的反响,“文件”的真实性并非是主要因素了。渝沈之战已经过 去几个月了,关心中国足球的人都关注着这件跨世纪的悬案。在’99足坛,是松日无辜还是渝沈清白?中国足球在最危难的 时候需要一种掷地有声的声音。遗憾的是,等待答案的人已经疲倦得要打瞌睡了。忽然间中国足协的“文件”飘然而至,人们 的兴奋之情也就可想而知了!假文件满足了人们的“需求”,当然也许会损害中国足协的声誉。但俗话说得好:苍蝇不叮无缝 的鸡蛋。倘若中国足协办什么事都像和新闻界打官司那样雷厉风行,哪有那么多嗡嗡乱叫的苍蝇围着自己飞呢? 郝洪军 本新闻为辽沈晚报独家提供给新浪网,其他网站如需转载、改编,需与新浪网直接联系。 相关报道:重说“渝沈疑案”--一触即发 相关报道:秦天:渝沈之战疑点之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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