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关于2010年篮球国家级裁判员复试的通知

http://sports.sina.com.cn  2010年08月17日16:46  中国篮协官方网站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训竞处(管理中心)、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行业体协:

  一、为了更好的全面了解我国现役国家级裁判员的理论水平、体能、临场执裁能力,经研究决定,我们将在全国女子篮球俱乐部青年联赛及全国男子篮球俱乐部青年联赛期间举办2010年篮球国家级裁判员复试,裁判员的复试成绩将作为今后安排全国竞赛执裁工作的参考依据。

  二、参加复试对象:45岁以下(包括45岁)国家级、国家A级裁判员,自愿报名。

  三、报名时间:8月12-19日(过期报名视为放弃复试)

  四、复试内容: 

  1、临场执裁

  2、理论考试:34岁以下(包括34岁)满分150分(英语占50分),35岁-45岁满分120分(英语占20分)。

  3、体能:莱格尔

  男子:34岁以下(包括34岁)97趟。35-45岁86趟。

  女子:34岁以下(包括34岁)76趟。35-45岁66趟。

  五、考核评定:

  1、我们将根据裁判员考核的实际情况,今后有针对性的培养和使用。

  2、如裁判员考核评定成绩优异,作为参加2010-2011赛季男女篮联赛裁判员培训班的重要参考条件。

  六、要求:技术代表、裁判长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熟悉竞赛规程和体能测试办法,认真组织好运动队体能测试和比赛;严格管理运动队,确保赛风赛纪不出问题。严格管理裁判队伍,组织好裁判员的复试。参加复试的裁判员要按照《中国篮球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赛前各项准备工作。

  七、报名方式: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各单位将参加复试的裁判员名单统一传真至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我们会根据裁判员的所在省市就近安排到赛区参加复试(不接受个人报名)。

  八、复试及相关费用:赛区将负担参加复试裁判员的食宿费用,往返的差旅费用自理,没有劳务费。中心考务组人员的食宿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赛区承担。

  九、技术代表、裁判长请按规定的交通工具前往赛区报到。

  附件:2010年篮球国家级裁判员复试报名表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联系人:安一媚  010-51696028  传真:010-51696030)

  主题词:篮球中心  裁判员  复试  通知


相关专题:中国男篮&CBA职业联赛专题 |中国女篮&WCBA联赛专题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