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赛区、参赛俱乐部:
2009年3月15日,在2008-2009赛季CBA职业联赛第四十八轮山西中宇和山东黄金的比赛中,在距第四节比赛结束还有27.3秒时,山西中宇俱乐部董事长王兴江情绪激动,到记录台对临场裁判员的判罚向技术代表提出质疑,并用脚猛踢记录台前的广告板,同时,现场观众向比赛场地内投掷矿泉水瓶、打火机和水果等杂物,造成比赛中断约5分钟。
联赛开赛以来,太原赛区已两次出现过观众秩序混乱、叫喊“黑哨”、辱骂客队及裁判、向场内投掷杂物(未中断比赛)的情况,并因此两次受到处罚,但赛区、俱乐部仍未给予足够重视,对现场观众的教育和管理力度不够,对突发事件的处理不到位,导致在本次比赛中事态升级,损害了太原赛区及太原观众的形象,也严重损害了CBA联赛的整体形象。
为严肃联赛纪律,根据《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六章第十八条之规定,给予山西中宇俱乐部严重警告、通报批评,罚款10万元的处罚,给予山西太原赛区罚款5万元。
山西中宇俱乐部董事长王兴江,违反联赛关于球队席的规定,不但在球队席就座而且还越权到记录台干涉裁判工作,脚踢广告板的过激行为也是造成现场观众向场内投掷杂物的原因之一。根据《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给予山西中宇俱乐部董事长王兴江通报批评。
本赛季常规赛已接近尾声,希望各赛区、俱乐部务必引以为戒,新闻宣传工作要到位,淡化名次和胜负,加强对观众的教育和引导,文明观赛,理智面对主队胜负;各俱乐部领导、工作人员也要从维护联赛大局出发,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和执行联赛相关规定;临场裁判员要按照《联赛手册》要求对球队席进行严格管理;赛区安保工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不松懈、抓落实,保证下阶段联赛平稳、顺利。
此通知请在第49轮赛前联席会上传达。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