耻辱的单节1分进账,令人费解的全场12次犯规,究竟是谁导演了这场足以载入CBA史册的丑陋比赛?明眼人很容易看出,当值比赛的执法者,利用其拙劣的双重标准,伤害了所有前来捧场的球迷。
让我们再次回到比赛中,第四节当波特突破上篮时,泰勒抓住了对方的衣服,裁判毫不犹豫吹响了口中的哨子,并且举起了双手——技术犯规。如果单就这次判罚,虽然量刑有些过重,但也不会产生太大争议。但第三节比赛,当王征快攻准备扣篮时,对方外援波特竟然硬生生地将其拽了下来,而裁判只判罚了一般打手犯规。更加恶劣的犯规,为何判罚尺度却反差如此之大。
其实,这种看起来十分无知的“误判”并不会令卫冕冠军愤怒,更不会令球队只在末节得到1分。更重要的是,在其他判罚上,裁判使用了一般球迷根本看不出来的双重标准。
福建进攻时,客队的防守动作稍微一大,哨音立马响起。这样的判罚本来无可厚非,毕竟对方是主队,任何裁判都会有照顾主队的倾向。但问题出就出在当客队进攻时,进攻队员刚准备试图得分,裁判的哨音同样会响起,判罚防守方犯规。
此类吹罚看起来似乎是“帮助”了客队。但因为对方单节犯规根本没有达到5次,所以无关比赛大局,客队只能接受发边线球。在篮球规则里面,并没有像足球比赛里根据有利进攻原则,而暂时不予判罚的条款,裁判正是利用此漏洞玩起了猫腻。明暗两种双重标准,最终创造了此次耻辱的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