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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指门”事件开出罚单 证据不足龚松林“无罪”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06:07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 刘志强 实习生 杜慧敏 )在“中指门”事件发生4天后,篮管中心于昨日开出了此次事件的罚单:义乌赛区被严重警告,罚款2万元,并取消优秀赛区评选资格;同时给予浙江万马俱乐部、福建浔兴俱乐部通报批评。至于“中指门”事件的主角龚松林,则由于证据不足而没有做出处罚。

  篮管中心在该处罚通知中表示:2007年1月12日,浙江万马队在义乌主场迎战福建浔兴队的比赛结束后,福建队在走出体育馆登上大巴车时,遭到等候在体育馆外义乌球迷的围堵。少数球迷在个别人的煽动下用矿泉水瓶、泥块打砸大巴车,大巴司机从安全角度出发将车开到义乌市公安局,比赛监督与技术代表及时赶到义乌市公安局门前与大巴车会合并堪察了车辆。为此,篮管中心决定给予义乌赛区严重警告、罚款2万元的处罚,并取消优秀赛区评选资格。

  至于有关媒体披露的龚松林等人做下流手势的问题,篮管中心表示将继续深入调查。如情况属实,证据确凿,篮管中心将对有关人员给予严厉追加处罚;对于福建队也被通报批评,主要是篮协认为“福建浔兴队在离开体育馆时与围堵观众有对峙情绪和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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