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建联去留仍存变数 宏远不看重NBA240万元补偿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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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12:28 体育天地-MVP | |||||||||
毫无疑问,篮协、俱乐部、易建联本人以及中国成千上万的球迷都由衷地希望阿联能顺利加盟NBA。但这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吗? 宏远全力以赴准备 回顾姚明的选秀历程,我们知道球员要去NBA,首先需要球队放行,即终止该球员与
宏远俱乐部明确表示:“我们和易建联签的是长期合同,但既然俱乐部和易建联已经联合发表声明,具体签到哪一年其实关系并不大,如果能去NBA打球,合同可以随时终止。”而在“培养费”问题上,俱乐部表示:“现在一切都还是一个变数。阿联现在还只是提出参加选秀的申请,具体什么顺位被选中还未知,也不知道跟谁谈,连谈的对象都没有选好,现在考虑这些还为时过早。我们应该做的是一些更具体的事情,比如如何提高他各方面的水平,包括英语水平,另外我们还做了一些计划,比如为他聘请体能教练、专门的技战术教练等等,为他能去NBA打基础,当然这一切也都还在准备当中。而且对于我们俱乐部来说,NBA的补偿并不是我们看重的,240万人民币对于我们这么大一个企业来说用处不是很大。最重要的是易建联能去成NBA。” 体育局管不着 其次,需要地方体育局放行。这点易建联也没有问题,和当时姚明的情况不太一样,上海市体育局和上海男篮俱乐部是合作关系,两边共同持有股份,上海男篮和上海市体育局对姚明都有约束作用。而广东宏远则是一个独立的俱乐部,自己持有股份,和广东省体育局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在全运会的时候代表广东队参赛。 篮协有章可循 最后,需要篮协放行,因为只有在中国篮协向FIBA(国际篮球联合会,国际篮球的管理机构)签署放行令后,球员才能自由地与NBA签约。这点对于易建联也不是问题,胡加时表示:“参加选秀不用放行令,只要球员个人申请就可以。如果选中,走之前才需要篮协向国际篮联开放行令。而放行的条件按照篮协之前做出的规则执行。” 姚明跟篮协的合同是回国打四项比赛——亚锦赛、亚运会、世锦赛和奥运会,这是有书面保证的。还有一项内容是,当国家队真的需要他的时候,他也会回国,灰色区域是姚明在国家队的训练量。因为有姚明在先,易建联只需依章行事。“比如需要时按时归队参加国家队的训练比赛;定期向中国篮协汇报在境外的生活、训练、比赛及伤病等情况,按中国篮协要求及时回国治疗养伤;在海外打球期间对国家队的技战术信息要保守机密等等。”篮协的规定中写得很明白。 看起来一切顺理成章、毫无悬念,但是这并不能保证宣布参加选秀的阿联就一定能去NBA。“最终去与不去,有一个原则,就是根据阿联的自身特点,他要确实能在那支球队里起一定作用,球队也可以帮助他。”这是宏远俱乐部的态度。而如果在让易建联坐在NBA的板凳上,还是让他跟国家队集训备战这两方面上必须二选一的话,那么估计篮协选择后者。因为归根到底,08奥运始终是重中之重。接下来的问题是:如果错过了明年,易建联怎么办?你可以说后年也可以,但对于一个运动员,有多少最好的时光能用于等待? NBA离易建联看似一步之遥,但其实也未必。《体育天地·MVP》记者曾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