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波:“平安”是买来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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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23:50 济南时报 | |||||||||
CBA“涉黑第一案”震惊整个中国篮坛。由于中国篮协尚未公布正式处罚决定,而且有传说,即使这回裁判确实被抓住了把柄,按惯例,仍只会内部处理,所以,我们现在还不好为事件的性质定论。不过,篮协负责人在各俱乐部老总会议上的一句“就是你们在‘做裁判工作’,他们根本不值那些钱”,已经毋庸置疑地把“裁判收黑钱”这一黑幕的冰山一角,暗示给大家看了。
“裁判收黑钱”,有送才有收,“黑钱”是谁送的?当然是俱乐部。俱乐部为什么要给裁判送“黑钱”?有明确目的的贿赂,显然是个重要原因,但据了解,更多情况下,俱乐部花这笔“黑钱”,是为了保“平安”。最早是必须赢却没把握赢的球才送,然后发展到只要是主场就送,因为裁判偏袒主队似乎天经地义,裁判在主场“花人钱财,替人消灾”,思想压力没客场那么大。然而再后来,据说主场客场都要送了,原因是别人送咱不送,那还不净等着挨整? 就这样,送来送去,从谁送谁受益,到谁不送谁倒霉;“法官”亦从只吃“原告”,延伸到“吃了原告吃被告”,“潜规则”的形成和流行,便难以遏制。 “裁判也是人”,这句话的意思有两层:一是,裁判是人就免不了失误;二是,裁判是人,就免不了被诱惑。大家都送,看上去跟大家都不送的道理是一样的,其实差距大着呢!我送了,哨偏我,我肯定认为是送对了;而一偏对方,明明是个技术失误,我也会往歪处想:咱送,人家也送呀! 当一方“平安”要靠“黑钱”去买,这方“平安”的可靠性,便要大打折扣了。中国足球,某种意义上,就是葬送在这类“潜规则”之上的。现在,轮到中国篮球了。 从处罚及时和果断的角度讲,中国篮协比中国足协有眼光、有魄力。可是,篮协也不能一罚了事,更不能把责任朝俱乐部身上一推拉倒,而应该深刻地反思一番:远未富裕到没事烧人民币玩儿的俱乐部,何以肯忍痛花这笔冤枉钱? 对这种“涉黑”丑闻,处罚是必要的,但更必要的,还是揭露。打击和杜绝罪恶的最佳方式,是把罪恶暴露在阳光下。因此,建议中国篮协,假如“涉黑”属实,还是公开处罚为好。任何“黑人”,最怕的,就是失去藏身的黑暗。 尹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