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中国篮协颁布2005-2006CBA职业联赛竞赛规程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22:11 新浪体育

  一、主办单位: 中国篮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各参赛俱乐部或有关省市体育局(竞赛中心)。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5年11月18日至2006年4月26日(暂定)分别在各参赛俱乐部选定并经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城市举行。

  四、参加单位:

  广东宏远、江苏南钢、八一双鹿、云南红河、辽宁盼盼、北京首钢、新疆广汇、吉林博啸、上海西洋、陕西东盛、河南仁和、山东金斯顿、浙江万马、福建浔兴、东莞新世纪。

  五、竞赛办法:

  (一) 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常规赛):分为南、北两区,南区8支队,北区7支队。

  南区:广东、江苏、八一、云南、上海、浙江、

福建
东莞

  北区:辽宁、北京、新疆、吉林、陕西、河南、山东

  采用本区进行主客场四循环和另区进行主客场双循环比赛办法,胜1场得2分,负1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总积分排出15支队常规赛名次和在本区名次。

  2、第二阶段(决赛):第一阶段分区的1-4名如图所示,进行主客场制交叉淘汰赛,常规赛名次列前的队多安排1个主场,取得获胜场次后不再比赛。1/4决赛和半决赛采用5战3胜制,冠亚军决赛采用7战4胜制(1/4决赛和半决赛的负队不再进行比赛)。

  南1 南2

  北4 北3

  决冠亚军

  南3 南4

  北2 北1

  (二) 决定名次办法:

  1、按2004年《篮球规则》中有关名次排列方法执行。

  2、若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同而相互间比赛场次不同,则以相关队之间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3、第二阶段决赛的胜队为本次联赛第1名,负队为第2名。半决赛的负队(即3、4名队)和1/4决赛的负队(即5、6、7、8名),常规赛名次列前的队名次列前。

  4、9-15名队的名次按常规赛的名次排列。

  (三) 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详见规程补充解释):

  1、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2004年《篮球规则》和国际篮联的规则解释。

  2、采用4×12分钟的比赛方式,其中第1、2节和第3、4节中间休息2分钟,第2、3节中间休息10分钟。

  3、一名队员已发生了6次侵人犯规和/或技术犯规,必须立即离开比赛。

  4、 一节中某队已发生了5次全队犯规时,该队是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

  5、每队在第四节和每一决胜期最后2分钟各增加1次30秒钟短暂停。

  6、中篮后和第4节及决胜期最后2分钟内所有需要掷界外球恢复比赛的暂停,均在记录台一侧前场罚球线延长线和中线之间掷球入界(位于前场端线掷球入界除外)。

  7、在每节比赛临近结束时,某队获得一次掷界外球,当:

  (1)比赛时间不足0.3秒(含0.3秒),比赛不再进行;

  (2)时间还有0.4-0.7秒(含0.7秒),场内的队员将掷进场的球直接拍或触及(如空中接力)使球进入球篮中篮方有效;如双手持球后再投篮,中篮无效。

  8、比赛用球: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并提供的斯伯丁7号比赛用球。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办法:每队可报领队、主教练、教练、球队管理、翻译、医生各1

  人;运动员18名(其中外籍运动员2人,其余为临时转会运动员和在本俱乐部长期注册运动员)。每轮比赛赴赛区总人数和球队席总人数为18人,赛前联席会上确定参加当场比赛的10-12名运动员。第二次报名结束后,更换报名单上人员或号码必须于赛前20天(10月28日)报主办单位并缴纳更改费每人次1000元。

  第一次报名:各参赛俱乐部于9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参加本届联赛,上报注册的10名非交流运动员,并按《联赛手册》要求上报主场城市、比赛场馆和承办单位以及队名和简称(不超过6个字)。

  第二次报名:各参赛俱乐部于9月30日前要打印填写报名表(运动员资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高、体重、位置),加盖公章和医务单位章,会同全家福彩照、个人护照照片、俱乐部、主教练、主力队员简介、转会注册材料以及俱乐部、赛区负责人联络方式等材料到篮管中心竞赛部办理参赛手续。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运动员注册、转会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二)外籍运动员报名和注册时间截至日期为10月28日。

  (三)队员号码可以选择0-55号,其每位数不能超过5。队员号码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四)报名参赛人员必须由俱乐部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路途中)。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需同时上交保险单据复印件。未办理保险的单位和人员,不能参加比赛。

  (五)参赛资格:

  1、运动员(含外籍运动员)和运动队的参赛资格按《全国篮球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2、各参赛队按《全国篮球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规定, 可从“临时转会运动员榜”中办理3名短期交流运动员。具体办理短期交流队员的办法详见“关于2005-2006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运动员注册、转会有关事宜的通知”。联赛比赛期间不办理短期交流。

  3、允许各参赛运动队按《全国篮球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引进2名外籍运动员。外籍运动员的引进和管理必须遵守中国法律、规定以及国际篮联、亚篮联、中国篮球协会有关规定。未请外援的单位可在统一摘牌前另行办理两名短期交流运动员。

  4、外籍运动员上场规定:实行4节4人次,最后一节只能有一名外籍运动员上场。

  5、联赛期间不得更换外籍运动员。

  (六)比赛服装:

  每队须有三种不同颜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符合《篮球规则》和《联赛手册》中的有关规定。其中一套为主场颜色比赛服,另外一套为白色、一套为深色比赛服,客场比赛时不得穿着与主队主场颜色相同的服装。

  七、身体素质测验:

  (一)测验标准和办法另行通知,未通过测验需补测,补测不及格不能参赛。外籍运动员免测。

  (二)测验、补测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获总决赛第1名授予冠军奖杯;获总决赛前3名,分别授予金、银、铜牌;其他奖项和奖励办法见《联赛手册》。

  九、比赛监督、技术代表和裁判员:

  中国篮球协会派比赛监督、技术代表和裁判员到赛区工作。裁判员安排另行通知。

  十、9月28-29日召开赛前竞赛工作会议,统一组织和办理运动员短期交流。签定《承办协议书》,上报“各赛区组委会名单”和《参赛承诺书》。

  十一、其他:

  (一)训练:

  联赛期间,各队要保证每天正常合理的训练。各赛区要严格执行《全国篮球竞赛管理办法》和《联赛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确保各运动队的训练场地、设备和训练时间。比赛当天和赛前1天需安排客队在比赛场馆训练。中国篮球协会将委派专人对各队的训练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技术统计工作:

  各赛区由专人组成技术统计组,对本赛区的全部比赛进行统计, 按《联赛手册》中有关要求执行。

  (三)新闻发布会:

  每场比赛结束后召开新闻发布会,按《联赛手册》中有关规定执行。

  (四)每轮比赛报到时间按《联赛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五)兴奋剂检测:

  主办单位将委托中国兴奋剂检测中心进行兴奋剂检测。凡兴奋剂检测呈阳性者,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CBA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中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竞赛规程由中国篮球协会负责解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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