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篮球先锋报:更该推崇“效率王”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10:17 篮球先锋报

  在公正合理的前提下,选用何项数据作为遴选得分王的衡量标准,一直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之所以出现多重标准,缘于人们对“得分王”称号理解的不同。所谓“得分王”,可以理解为“赛季总得分最多的人”,也可以理解为“最善于得分的人”。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注重数量,后者崇尚效率。

  作为世界上运营最成功也最规范的联赛,NBA对于“得分王”的评判标准无疑极具借
鉴意义。众所周知,NBA崇尚的“得分王”是指在保证一定出场次数的前提下场均得分最高的“那个人”。也就是说,总得分最高的球员很可能无缘“得分王”,另一方面就是评选仅与出场次数有关而与出场总时间没有必然的联系。相对于CBA的“得分直接相加”的做法,NBA此标准更能真实反映球员的得分能力。因为NBA的标准考虑到了“球员出场次数不同”的因素,所以制定的“场均得分”的评判规则更趋于相对的公平。当然略有不足的是,此规则完全抛却了球员的单场出场时间与总得分之间的紧密联系于不顾,只能算是计算球员得分效率的半成品。

  反观我们的CBA联赛,在各项数据统计上依旧遵循着计算总积分的评定规则。但黑格尔的名言“存在即合理”或许提醒我们应该深入考虑一下CBA的“追求数量”的遴选规则。从表面上看,这个规则有明显的缺陷:忽略了球员们的赛季出场总时间不可能完全相同的事实,使其有失公平的原则。但细想起来,此标准并非一无是处,至少可以反映当选球员在体能储备、自我身体保护(防止受伤)、遵守比赛道德(没遭到停赛)等方面做得相当不错。毕竟这些看似细小的末节正是一个“得分王”理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此外很重要的一点是,该标准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球员们的持续作战能力。

  哪项数据更能体现一个球员的真正价值呢?熟悉NBA的球迷都应该知道NBA还有一项球员的数据统计——效率榜(regular season league leaders——48 minutes )。用球员的赛季总得分除以上场总时间,得出的比值再乘以48(每场比赛时间长度),由此得出的数值就是球员们的“场均效率得分值”。这种计分方法在体现得分效率上给球员们提供了绝对平等的机会。以NBA为例,目前的得分榜老大是艾弗森(29.7分),他以3.5分的绝对优势胜过排在第4位的斯塔德迈尔,但若以效率榜为评比准则,那斯塔德迈尔将摇身一变坐上龙椅(34.6分),而艾弗森将会以0.8分的差距屈居次席。

  相对于目前的NBA和CBA得分王评审规则,“效率榜”似乎更接近于公平合理的原则。当然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以“效率榜”作为得分王的抉择标准的话,同样需要对球员们的出场数给出一个合适的底限。说到底,我们在仰慕联盟的得分王时,更应该推崇那些真正的“效率之王”。

  □杨熙



 

评论】【体育沙龙】【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 【关闭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