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先锋报:更该推崇“效率王”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10:17 篮球先锋报 | ||||||||
在公正合理的前提下,选用何项数据作为遴选得分王的衡量标准,一直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之所以出现多重标准,缘于人们对“得分王”称号理解的不同。所谓“得分王”,可以理解为“赛季总得分最多的人”,也可以理解为“最善于得分的人”。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注重数量,后者崇尚效率。 作为世界上运营最成功也最规范的联赛,NBA对于“得分王”的评判标准无疑极具借
反观我们的CBA联赛,在各项数据统计上依旧遵循着计算总积分的评定规则。但黑格尔的名言“存在即合理”或许提醒我们应该深入考虑一下CBA的“追求数量”的遴选规则。从表面上看,这个规则有明显的缺陷:忽略了球员们的赛季出场总时间不可能完全相同的事实,使其有失公平的原则。但细想起来,此标准并非一无是处,至少可以反映当选球员在体能储备、自我身体保护(防止受伤)、遵守比赛道德(没遭到停赛)等方面做得相当不错。毕竟这些看似细小的末节正是一个“得分王”理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此外很重要的一点是,该标准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球员们的持续作战能力。 哪项数据更能体现一个球员的真正价值呢?熟悉NBA的球迷都应该知道NBA还有一项球员的数据统计——效率榜(regular season league leaders——48 minutes )。用球员的赛季总得分除以上场总时间,得出的比值再乘以48(每场比赛时间长度),由此得出的数值就是球员们的“场均效率得分值”。这种计分方法在体现得分效率上给球员们提供了绝对平等的机会。以NBA为例,目前的得分榜老大是艾弗森(29.7分),他以3.5分的绝对优势胜过排在第4位的斯塔德迈尔,但若以效率榜为评比准则,那斯塔德迈尔将摇身一变坐上龙椅(34.6分),而艾弗森将会以0.8分的差距屈居次席。 相对于目前的NBA和CBA得分王评审规则,“效率榜”似乎更接近于公平合理的原则。当然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以“效率榜”作为得分王的抉择标准的话,同样需要对球员们的出场数给出一个合适的底限。说到底,我们在仰慕联盟的得分王时,更应该推崇那些真正的“效率之王”。 □杨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