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上午9点开始未来几天里,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会成为全国舆论关注的焦点,中国足坛的蛀虫们会接受怎样的法律制裁,答案将会被陆续公布。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显示,“黑哨”黄俊杰和周伟新将首先会被宣判。在今天接受审判的人员当中,“黑哨”是焦点,那么这些“黑哨”究竟如何被量刑呢?截至昨天,这一问题仍然没有明确的答案。不过,一些法律界人士根据之前的庭审过程还是对他们的量刑做出了预判。
黄俊杰的案情比较复杂。他被指控在2005年至2009年间,先后20次收受长春亚泰(微博)、河南建业(微博)、江苏舜天(微博)、北京宏登、长沙金德、重庆力帆6家俱乐部的贿赂,同时在两场国际友谊赛中接受过另一名裁判员周伟新的贿赂,金额为148万元人民币加10万元港币。按照量刑标准,有法律界人士预测,黄俊杰将面临大约5到15年的刑期。
陆俊无疑是今天所有接受宣判的“明星”,作为中国足坛的原“金哨”,大家非常渴望提前知道,他被如何量刑,从公诉机关认定的情况看,陆俊受贿的金额为81万元,涉及6场比赛。公审时,陆俊的代理律师已为其作轻判辩护。律师的理由有3点:第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2003年以后出台的,陆俊所做行为在前,不构成该项犯罪;第二,陆俊有主动交代受贿35万元的情节,符合轻判的条件;第三,陆俊执裁大型比赛有贡献,羁押期间表现好且无前科劣迹等,应予轻判。
本报记者王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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