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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亦明案李承鹏等三人上诉 二审将有重量级证人

http://sports.sina.com.cn  2011年07月14日09:18  北国网-辽沈晚报
陈亦明案李承鹏等三人提起上诉陈亦明案李承鹏等三人提起上诉

  事件回放 

  2011年2月1日,陈亦明(微博)将一纸诉状递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将刘晓新、李承鹏(微博)、吴策力三个作者及足球报社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李承鹏等三人和足球报社停止侵权,在全国各主要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以恢复原告的名誉,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精神损失50万元。 

  2011年6月22日上午,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法院判令侵权的3名作者及足球报社须向原告陈亦明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20余万元,同时还须登报向陈亦明公开赔礼道歉并删除侵权文章。 

  被告上诉,邓玉娇案律师接手 

  本报讯 就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对该案的一审宣判,作为败诉一方,刘晓新、李承鹏、吴策力三人在时隔半个多月后作出了回应——本月7日,他们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该案一审判决是在上个月22日下达的,直到本月7日,李承鹏等三人提出上诉。期间,他们没有对外发表任何看法,这个过程中,他们在忙于聘请律师、寻找相关证据和证人,待时机成熟,正式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三人均表示“无法接受”,在他们看来,法院在一审过程中对他们提供的证据并未予以全部考量,判决有失公允。 

  在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前,李承鹏等三人聘请了著名律师夏霖和夏楠,两人曾经代理过轰动一时的“邓玉娇案”。记者了解到,二审的时候,将有更重量级的证人和证据爆出。 

  律师说法 

  一审判决有损舆论监督权 

  “足球报的三个资深调查记者,以他们所调查的资料做出的整体报道,满足了公众知情权,虽然是自曝家丑,但客观上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此时一审出现这样的判决,我觉得有损媒体舆论监督权。 ”昨日下午,刘晓新、李承鹏和吴策力三人代理律师夏霖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该案一审判决提出很多异议。 

  夏霖律师首先谈到了一审的名誉侵权判决,“构成名誉侵权,必须有事实性前提,就是作者无中生有、造谣诽谤,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名誉侵权。 ”回到案子本身,陈亦明状告足球报社以及李承鹏等三人主要基于两点,第一点关于书中提及陈亦明打假球,第二点则是陈亦明涉嫌赌球。 

  “关于陈亦明是否打假球,1998年年末,中国足协已经对陈亦明做出处罚,这相当于行政处罚,包括吊销执照,停止执教,这就是被认定的事实,但一审时法院怎么能认定这是无中生有?这是客观存在的基本事实,陈亦明不能否认,中国足协也不能否认。 ”夏霖律师说。 

  当年,中国足协成了调查小组,“当时中国足协只是对陈亦明做出了处罚,但究竟是涉嫌赌球、打假球还是关系球,足协并没有明说。仅从当时的背景来看,正是这种说不清的处罚某种程度上对后来的赌球和假球的泛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二审的时候,我们会向法院申请要查明这一块,足协不能包庇敷衍了事。 ” 

  同为公众人物,夏霖律师表示:“媒体调查符合公众知情权,从法律意义上讲,公众人物要有必要的容忍度,因为媒体调查,这不是司法调查报告,也不是结论文书。作为公众人物,你可以去反驳,可以接受采访予以澄清。 ” 

  下一步,夏霖律师将搜集相关证据。“我们会到中国足协调查书面证据,都是关于当年对陈亦明的处罚。可能的话,我们二审时会向法院申请,寻找当年的当事人,包括足协的一把手王俊生等,因为他们都是相关知情人。 ” 

  被告反击 之 

  李承鹏:更像娱乐新闻 

  李承鹏资深评论员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李承鹏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不觉得这是司法新闻,也不是体育新闻,这更像是娱乐新闻。我觉得法院的判决很不公正,不能以偏概全,曲解了法律精神。 ” 

  李承鹏说:“一审的过程中,我们提供了大量材料和证据,我们非常不理解,这些证据为什么法院不予考量?关于陈亦明的种种,并不是我们书里最早披露的,包括网站截屏、当年他面对央视镜头说的话,都清楚地摆在那里。我要说的是,作为调查者,我们提供的是事情的真相,法院让我们拿出陈亦明赌球的证据,在法律常识上说不通,这是公安机关该办的事啊。 ”《中国足球内幕》一书以历史的手法写出了当年发生在中国足坛里鲜为人知的事情,李承鹏表示:“如果涉及到人和事不可能完全回避,势必要还原全貌。举个例子,祁宏和申思,这两人虽然在反赌打黑中受到了牵连,但我们不能就此彻底否定人家。其实书里关于陈亦明的这部分,大家都能看出来,我们不是在陷害他,陈亦明在书里的部分章节是有血有肉的汉子! ” 

  至于一审中法院认定李承鹏等人描述陈亦明参与赌球、坐庄设赌、躲债失踪、自毁职业等内容是捏造事实,李承鹏认为,“涉及到陈亦明的这些内容,我们在法庭上已经提供了充足证据,细节上的微小瑕疵不能影响到全局。 ” 

  最近三四年,李承鹏几乎和中国足球绝迹,用他的话说“我不想和中国足球产生任何关系了”。中国足球过往的经验证明,部分足球人士与媒体打官司即便赢了,但最后都无法逃脱法律这张大网。李承鹏告诉记者:“希望由此来警醒中国足球。 ” 

  被告反击 之 

  刘晓新:莫名惊诧 

  刘晓新《足球》报总编辑 

  作为《中国足球内幕》一书作者之一,足球报社长刘晓新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意味深长地表示,“一审判决结果,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一句话,‘莫名惊诧’。 ”“《足球报》对待报道的态度一贯是负责任的,我们一直在关注这个行业健康成长,同时做过揭露性的报道,也吃过亏,包括王珀官司事件。但我们到现在也不认为,王珀被绳之以法会让我们庆幸。陈亦明状告我们的一审结果出来,我感觉非常悲哀,媒体具有一定的监督权,但媒体不是公检法,不是国家机器,在监督职能和证据获取过程中,没有人能在中间填平。 ”刘晓新说。 

  在反赌打假的大背景下,此案一审败诉,这是让刘晓新感到莫名惊诧的地方。“一审判决结果很是让我们意外,对于陈亦明,我们选择了最能理解也最准确的方式报道,大量事实都是建立在即成事实的基础上,包括吊销执照,包括网站赌球。我觉得,对于二审上诉,这不仅仅是我们三个人以及足球报之间的事件,这是整个媒体界的一次事件。 ” 

  被告反击 之 

  吴策力:逻辑说不通 

  吴策力《足球》报记者 

  同为《中国足球内幕》的作者,记者昨晚采访了吴策力,“我们已经上诉了,因为一审判决有些逻辑上的东西说不通,法院做出的判罚站不住脚。 ” 

  吴策力说:“法院一审做出的判罚对我们不太有利,作为被告,我们在法庭上提供了十多项材料,法院认定其中的五六项都没有问题,这就说明真实性没有问题,但我不理解,最后法院判的却是这样一个结果。 ” 

  吴策力举了一个例子,“原告承认自己开盘坐庄,而法庭方面认定原告这一说法是‘调侃性’,这种论点和论据以及标准变来变去,我认为站不住脚。”吴策力表示:“中国足坛反赌打假快两年了,我们的近邻韩国足坛相关赌球案件已经非常明晰了,所以,我相信作为其中的一部分,我们这个案子很快就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 ” 

  本版稿件均由首席记者 姚国繁采写 

  道德法庭的审判早已结束

  □郝洪军

  去年1月15日,南勇、杨一民被警方带走的当天,广东足坛名宿陈亦明不失时机地站出来,高喊状告李承鹏、状告《足球》报侵权,并喊出索赔数百万的赔偿金。那时,许多人把这事看成一场闹剧,没想到一年半后,南勇等人案件尚未宣判,陈亦明率先赢了。

  陈亦明赢了一审,先别高兴,一审赢了但不意味着他真是清白的。当年,王珀状告《足球》报侵权赢了,陆俊状告《羊城体育》侵权也赢了,可事实证明,王珀和陆俊当年不论如何理直气壮,但他们一点不清白,几年之后的今天,他们在拘留所里等待法律的宣判。

  往远了说,陈亦明的清白需要时间的检验;往近了说,随着李承鹏和《足球》报的上诉,被告方称将有重磅证据出现在二审法庭上,是什么证据?会牵扯到哪些足坛人士?这都是悬念,这也让人猜测,法庭上如牵扯出其他丑闻,这算不算陈亦明对足坛反赌的一种贡献?

  法律是公正的,有时因证据的不足或缺失也显得很无奈。逢足球乱世,媒体人不履行监督职责显然违背新闻道德,一旦履行了,对一些所谓名人有“适度的伤害”,名人们被踩到尾巴就跳出来,仿佛自己比窦娥他爹还冤,进而采取法律手段维权,这样的维权即使赢了又如何?

  陈案还会持续多长时间?最终的结果如何?这不太重要了。对许多人来说,我们可以憧憬中国足球的未来,至于身后的足坛还有多少信任的人或事?人们心知肚明。诸如陈亦明这样的维权事件,人们对其善恶美丑,是非曲直,球迷心中道德法庭上的审判实际早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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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人应容忍媒体适度伤害

  前段时间,郑智夫妇状告南方某报败诉,作为胜诉一方、被告的代理律师孟兰凯在谈到陈亦明一案时表示:“法律意义上讲,名人应当容忍媒体的适度伤害。 ”

  对于陈亦明与《足球》报以及刘晓新、李承鹏和吴策力之间的官司纠纷,孟兰凯律师并不清楚细节,他表示,“从法理上讲,新闻报道名人和非名人,法律尺度应该是一致的。名人无隐私,名人是新闻报道的受益者,对公共人物的评价代表了公共利益。 ”

  孟兰凯最后强调了两点,“第一,很多名人都是报道的获益一方;第二,对名人的报道,涉及到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基于以上两点,名人应当容忍媒体对其一些适度损害。 ”

  李承鹏简介

  昵称“李大眼”,新锐知识分子,中国著名社会评论家、杂文家、畅销作家,最具号召力的网络博主,曾为中国最有名的足球记者、评论员,历任《成都商报》体育部主任、《足球》报专题部主任。已出版作品:《手起刀不落》、《甲A十年》、《左一刀 右一刀》、《中国足球内幕》、《寻人启事》、《李可乐寻人记》、《李可乐抗拆记》。

  陈亦明简介

  足坛名宿,著名足球教练,也是著名的俱乐部经理,他还是中国足坛的语言大师。 20岁时就代表八一队拿到了全国足球联赛冠军。陈亦明是南派足球的代表人物。结束在甘肃天马队的总经理职务后,陈亦明消失于足坛新闻报道中。2010年1月,在李承鹏的《中国足球内幕》新书中,陈亦明被曝开盘坐庄,再次成为媒体舆论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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