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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官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http://sports.sina.com.cn  2010年10月28日18:33  新浪体育

  关于对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官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0年10月23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27轮第216场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队与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体育中心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和裁判员的报告,在比赛进行到第92分钟时,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队队务马永康推击进场执行担架任务的工作人员,被裁判员罚离替补席。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九十八条,第十三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队队务马永康进入2010年中超联赛替补席2场;

  二、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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