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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处罚条文成免罪金牌 老申花违规新申花难降级

http://sports.sina.com.cn  2010年10月21日07:18  足球-劲体育

  记者姬宇阳上海报道 在前申花老总楼世芳去沈阳协助调查的消息被确认之后,对于申花球迷而言,他们最担心的事情是,如果2003赛季申花的一些比赛被证实存在问题,那么目前的这支申花队会不会因此而被中国足协处以降级的处罚?昨天,经过记者对数位权威和专业人士进行的采访和分析,目前可以基本肯定的是,老申花出事,导致新申花被降级的这种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一位对于足球各项法律法规政策非常熟悉的专业律师,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首先为记者找到了足协将涉假球队给予降级处罚的依据。“如果要对这些球队处以降级的处罚,依据的是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该律师在这份文件中为记者找到了相关的具体条款:“在第二章第二节的第十四条中,清楚地写明,以下9种处罚是适用于法人的,其中的第9种就是降级。”

  “降级的处罚是针对法人,而不是针对自然人做出的处罚决定,这也意味着,一旦2003年的申花队被警方证实是出了问题,而如果俱乐部的法人在这么多年里没有发生变更,那么今天的申花队将不可避免地要为当年球队的错误而受到处罚。因为我们同时还看到另外一个条款,在第六节,关于纪律处罚的有效期中,对于处罚期限的解释是,第一,比赛中的违规行为发生2年后,纪律委员会将不再受理。第二,上述第1款不适用于对贪污腐败的处罚,这补充的第二条就清楚地强调了,类似打假球或者贿赂对手裁判这样的腐败问题,就算是7年前的事情,球队一样要受罚。”

  问题已经很明白了,决定新申花是否要因为老申花的疑似违规而受到降级处罚的关键因素,就在于俱乐部或者说球队的法人是否已经发生了变更,而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要了解2007年那次合并的详细内幕。为了解开这个谜团,记者在昨天也和当时担任申花俱乐部总经理的吴冀南取得了联系,已经离开足球圈退休在家的吴冀南,向记者回忆起了当时合并过程中的诸多关键细节。

  “我们那次合并重组,是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完成的,可以很肯定地说,经过了那次重组之后,第一,成立的是一家新的俱乐部公司,名字也改为上海申花联盛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并在工商部门完成了新的注册;第二,俱乐部的股本结构也都发生了变化;第三,新成立的俱乐部的法人也改由周军担任。我们按照足协的规定,就法人变更和重组的一些细节向足协递交了申请报告,也得到了足协的批准和认可,最后,还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公示期,而在公示期期间,也没有任何方面对此表示过异议。”做企业出身的吴冀南向记者这样回忆说。

  很显然,和2003赛季的申花相比,如今的申花不仅法人早已发生了变更,俱乐部主体也发生了变化,最关键的是,当初在合并过程中,一些在当初看来并非必不可少的手续,却在7年后成为了申花的一根救命稻草。

  “俱乐部重组可以简单也可以很复杂,并不是所有俱乐部重组都会像我们当时那样做,比如我们知道有的球队,这么多年换了无数次东家,但大股东从来没变过,法人和俱乐部也一直没变过,变来变去都是外壳在变,本质根本没变。申花就不一样了,虽然现在这支球队还叫申花,但俱乐部的内核在2007年那次合并中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一位当时参与合并的知情人士这样对记者说。

  足协的规章是一方面,而我国现行的法律,同样也意味着申花用不着替法人变更前的老申花承认刑事责任,因此,无论从行规还是法规来看,目前的上海申花队因为老申花的过错而被降级的可能性,都是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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