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
各中超、中甲、中乙赛区:
2010赛季各级职业足球联赛已经进行到后半程和决定各参赛队伍最终成绩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稳定联赛秩序,严肃赛场纪律,保障联赛顺利进行,维护中国职业足球整体形象,针对近一段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中国足协将继续加强对赛风赛纪的管理,在《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和处罚办法》的基础上,对以下相关行为给予从重处罚。
1、俱乐部官员、运动员的非体育道德行为、暴力行为、斗殴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2、对不服从裁判员判罚,对裁判员进行指责、谩骂、推搡、围攻等行为;
3、对违反替补席管理规定,未经裁判员允许,擅自进入比赛场地,造成比赛中断的行为;
4、赛区管理不善,观众向场内投掷杂物,干扰比赛正常进行或给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
5、对看台管理不严,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干扰比赛或伤害他人的行为;
6、对攻击、围攻比赛官员、俱乐部官员、运动员等行为;
7、对赛后不按照规定履行握手礼等行为;
8、其他违反赛风赛纪的行为。
各俱乐部和赛区一定要切实加强官员、教练员和运动员的教育,规范管理,杜绝在下一阶段的联赛中出现违规违纪的行为。
二○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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