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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亿元网络赌博案一审宣判 主犯获刑六年罚500万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2月24日15:00  方圆法制
66亿元网络赌博案一审宣判主犯获刑六年罚500万

上海网络赌博案庭审现场

  2月15日,上午9时30分,网络投注额超过66亿元,建国以来上海查获的最大网络赌博案在上海市普陀区法院一审宣判。

  法院对20名被告人作出判决,其中被检察机关指控犯罪情节严重的主犯钱葆春,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万元;被告人温翔霖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1万元;被告人邹军、刘必清、林兴等18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零十个月,并处2万至100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中朱春燕等5人因犯罪情节轻微被判处缓刑。

  “66亿,也只不过是我们能够核实的一段时间里的投注额,全部数额应该是远远大于这一数字。”案件的主诉检察官,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的薛明坚对记者说,“只是这一数额我们没有办法去核实。”66亿元中有相当一部分赌资通过网络流至境外。

  由北京大学中国公益彩票事业研究所提供的数据称,2008年,我国通过网络赌博流至境外的赌资达3000亿元。

  3000亿元是个什么概念?包括众多基础设施投资在内,3000亿元至少可以举办两次成功的北京奥运会。2006年中国由于网络赌博而流到境外的赌资更是超过惊人的6000亿元,相当于2003年全国福彩、体彩一年发行总额的15倍。

  网络赌博的产业链究竟有何“魔力”,能够吸引如此巨资?

  案起举报线索

  “这一案件得以侦破源于公安部提供的一条线索。”薛明坚对记者说。

  2007年9月,上海市公安局接到了公安部提供的信息:邹军等人利用网络进行赌博,主要涉案人员大多在上海,由上海市公安局侦查。邹军成为这起案件中第一个进入侦查机关视野的犯罪嫌疑人。

  邹军何许人也?他有怎样的神通能建立如此庞大的赌博网络?在采访过程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告诉记者:“邹军你不知道,但是《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这首歌你总听过吧?那就是他唱的。”

  作为歌手的邹军应该并不缺钱,为什么还要搞网络赌博呢?对于记者的疑问,这位知情人说:“本来他是不缺钱,但是听说在几年前他与人合伙在贵州承包了一个金矿,在合作过程中,邹军被合伙人给骗了。正在邹军缺钱的时候,他碰到无所事事又一心想发财的钱葆春,两人联系了案件的另一被告刘必清后,便开始经营网络赌博。”

  “这背后其实就是一场势力之争,邹军‘玩’不过人家。”这位知情人神秘地对记者说,“在经营网络赌博过程中,邹军一直想着追回在开矿的过程中被骗的钱,便经常找他原来的合伙人要钱,而在这时候,对方知道了邹军正在与他人合伙做网络赌博,于是便把邹军进行网络赌博的事情举报到了公安机关。这才有了公安部给上海市公安局提供的线索。”

  “原来我也可以坐庄!”

  “其实能做这一行的都是聪明人。”在众多网络赌徒心中,41岁的钱葆春和43岁的邹军都是极有办法的“人物”,通过他们可以拿到各类境外赌博网站的账号,进而参与到网络赌博的各个环节中。

  如果不是“偶遇”澳门人“阿华”,邹军一定不会沦落至今日。

  2006年8月,邹军偶遇阿华。想不想坐庄?想不想发财?正遭受“经济危机”的邹军,面对阿华的两个发问,胃口被迅速地吊了起来。

  原来我也可以坐庄!邹军毫不犹豫地走上了网络赌球的“金钱之路”。

  阿华为钱葆春在境外著名赌博网站“太阳城”网上开设了一个股东代理账号。与邹军的经历大同小异,钱葆春无意中结识了外号叫“索尼”的人,在坐庄的诱惑之下,由索尼为其在“新宝”网站开立了赌博账号。

  在2007年11月,钱葆春就因开设赌场罪被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为何钱葆春还是要做这一行呢?他在接受检察机关讯问的时候解释说:“老有朋友找上门来,希望帮帮忙,找个账号、赌赌球,抹不开面子。”但是,很显然,背后巨大的利益才是他不愿意“收手”的主要原因。

  案件的另一被告人陈钧杰的辩护人,上海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上世纪90年代中期在境外兴起的网络赌博向中国境内渗透已经有5年多了。尤其是在经济和网络比较发达的省会城市,上海、广东等地尤甚。 由于这些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较高,网络普及率高,而网络赌博最常见的形式是赌球,一些球迷受增加看球刺激性、追求经济利益双重心理的诱导,在网上下注赌球的行为已经相当普遍。

  打造网络赌博的金字塔

  记者从司法机关了解到,2006年2月,钱葆春、邹军和新加入的刘必清,与阿华在上海某宾馆探讨起“合作”事宜。经协商,钱、邹、刘三人决定合作开设“新宝”K247、K206及“太阳城”LOVE等赌博网站,三人共同承担风险,各自发展下线以及代理和会员。由于三人拿到的都是股东级账号,每人占“合资公司”1/3的股份。

  赌球网站截图

  也就是从这时起,他们开始不断开设并发放赌球网站的账号,并各自发展网站的下级代理账号和“会员”账号。“会员”账号,实际上就是赌球者,会员处于金字塔的最底层,只有下注赌博的资格,不能发展下家。

  在2006年7月10日德国世界杯闭幕之前的这段时间里,钱、邹等人先后发展了近10个下级代理,并由他们各自再去申请账号、发展下线会员。前面提到的知情人便是在此时成为这座金字塔中的“中间”力量的。

  事实上,境外赌博网站、境外庄家、境内股东(亦即“境内庄家”)、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三级代理和会员等涉赌人员,要想下注,就得从大大小小的各级庄家那里拿到赌球的账号和密码,然后登录网站投注,事后再和庄家按照输赢结清赌资,就这样,一级级庄家和赌徒之间,形成了赌博生态圈的金字塔结构。按照金字塔上窄下宽的递延方式,所有下级账户中的资金流转及投注情况都从属于上级账号,上级代理可以从中分得相应利润。

  薛明坚告诉记者:“2006年11月至2007年7月底,短短9个月时间,仅仅通过‘太阳城’网就接受投注金额60多亿元人民币。”

  据起诉书,以2007年二三月起,钱葆春、邹军及其他几名被告人合伙利用“新宝”、“克拉克”、“太阳城”等赌博网站的股东代理账号,担任赌博网站的代理人,各自发展下级代理人或会员参赌,开设网络赌场。2008年5月1日至6月1日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仅“新宝”网的投注金额就达1.59亿余元人民币。

  2008年4月底,邹军又拿到了“克拉克”网站的一个股东代理账号,再次与刘俊等被告人合伙利用该代理账号,开设网络赌场。相关资料显示,在2008年5月1日至23日,22天的时间里,通过这个“克拉克”赌博账号投注的金额即高达4.4亿余元人民币。

  就这样,在两年的时间里,钱葆春、邹军等人代理的赌博网站账号就收到投注资金66亿多元。也就是这66亿元的投注资金,让本案成为建国以来上海最大的网络赌博案。

  金字塔中的“账房先生”

  从德国世界杯上品尝到了甜头之后,邹军与钱葆春等人的胃口迅速膨胀。但是仅有初、高中文化的邹军们并不善于管理自己的账户中每天出出进进的天文数字,为了掌控赌博账户中的投注、输赢以及进行利润交割,开始出现了第一批专为参赌服务的“会计”,这些人在起诉书上被称为“操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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