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乐丰欲被足协开出重磅罚单 禁赛一年并加罚款两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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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8:15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 在几天前结束的足协杯决赛上,实德俱乐部总经理林乐丰因不满马来西亚裁判执法,在赛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大放厥词,“今天的赛场上有22个英雄和1个混蛋,这场比赛我们是输在裁判上”,结果违反足协有关比赛纪律,遭到罚款2万元且禁赛1年的天价处罚。而击打裁判的外援潘塔则被罚1万元和禁赛9场。日前,足协纪律委员会经过研究做出了上述处罚。
根据足协最新颁布的纪律处罚条例第53条规定,“在比赛中,运动员、官员故意实施暴力行为,视不同情形,将被停赛至少4场,并处以至少6000元的罚款”。而林乐丰辱骂裁判是屡犯,因此重罚。然而,由于南勇身在多哈,因此最终处罚出台要等他正式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