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国内运动员转会事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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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1:35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足球字(2006)506号 关于2007年国内运动员转会事宜的通知 各会员协会、中超、中甲、中乙足球俱乐部:
2007年国内运动员转会工作将于12月开始,请各会员协会、中超、中甲、中乙足球俱乐部根据中国足球协会最新下发的《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的相关条款,认真审核运动员的转会资格,如实上报转会材料,做好运动员转会的各项工作。 现将2007年运动员转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会申报时间:2006年12月1日至29日下午18时; 二、转会名单公布时间:2006年12月31日; 三、转入名额:各俱乐部可转入5名运动员,21岁以下运动员(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占5名转会指标,但每俱乐部转入21岁以下运动员最多不得超过3名; 四、办理转会手续时间:自2007年1月8日起至2007年1月28日18时,转入运动员的俱乐部持运动员参赛资格证、转会协议、转会证明、转会费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到中国足协办理运动员转会手续; 五、申请转会运动员须按时向中国足协上报以下材料: 1、《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转会申请表》(该表需俱乐部盖章,如转会运动员由会员协会申报,则应由所属会员协会盖章确认,运动员本人签字,如未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则不予列入转会名单); 2、当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有运动员本人签字确认、并盖有俱乐部财务印章的全年工资、奖金等支付凭证(或原始单据复印件)。 六、在转会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中国足协将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对有关俱乐部和人员做出处罚; 七、关于运动员转会的有关规定请按照《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第四章,“职业运动员转会”规定执行; 八、未尽事宜请详见中国足球协会最新颁发的《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 中国足协联赛部电话:010-67100247 传真:010-67186970 附:《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转会申请表》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