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分析中国足球诸多血案 缘何强悍角色易引火上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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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10:57 足球-劲体育 | |||||||||
两年六起血案,从2004年的王炯,到2005年的陈永强、王小诗、张翼飞,再到今年的陆博飞、权磊,从南到北,足球人一再被犯罪嫌疑人侵害。当我们还在为这一起一起的个案感到担忧甚至觉得恐怖的时候,有人也提出了一个疑问:这几宗案子是不是反映了某种社会现象? 就此问题,记者走访了两位相关的研究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教育法
预防犯罪问题专家王大伟:高收入人群容易受到侵害 王大伟教授表示,从目前的报道情况来看,应当说权磊被侵害事件完全是有预谋的、恶性的刑事犯罪行为,王教授表示:“从犯罪行为方面看,权磊这个案件的性质是恶劣的,手段是残忍的,甚至带有一些黑社会犯罪的痕迹。与此同时,从犯罪嫌疑人对球员的生活细节是非常了解的这一点来看,他们是已经预谋了一些时间的。这就引发了我们的思考和疑惑,为什么犯罪嫌疑人对一名年轻的球员如此残忍呢?其中必然有深刻的、复杂的原因。” 王大伟教授认为,从国家税务部门对国内高收入群体的认定来看,目前职业足球运动员仍然是社会公认的高收入阶层,而从近几年的犯罪行为分析,高收入人群也非常容易受到侵害,这就是我们俗话说的犯罪嫌疑人的“杀富心理”,“我们知道,很多运动员都是从小开始参加足球或其他运动项目训练的,长期处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成人之后,尤其进入职业球队之后,对复杂的社会人事关系会有一定时间的不适应,表现在语言和行为方面的自觉或不自觉的不能自控,所以很容易受到侵害。当然,足球圈牵扯到很多人的利益,足球运动员处在一个相对复杂的人事圈子里,更引人关注,这一点则是非常明确的。” 犯罪心理研究专家罗毅刚:“强汉”角色容易引火上身 从事犯罪心理研究的专家罗毅刚表示他一直通过媒体的报道关注权磊案子的事情,他说:“必须看到,带有黑社会犯罪痕迹或团伙作案的犯罪行为,虽然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由于利益驱动,犯罪行为仍然很多。”于是他从社会背景和球员的洁身自好两个方面来剖析这一案情。 一方面是球员自重的问题,需要他们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起码要懂得尊重人,提倡“阳光生活”。“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这种话可能有人会觉得老土,但这其实说的是个人的基本修养问题。过去也有一些球员受到侵害,主要是不自重的问题,如在餐厅、歌厅不尊重别人,很霸道,不懂得谦让,遇到事情往往扮演‘强汉’角色,都容易引起治安事件,从而引发了多次斗殴,甚至发生了110多次出警,严重地扰乱了社会秩序。”他认为这主要是有关方面忽略或放松了对运动员的思想教育,把不良的赛场作风带到社会上的结果,“现在,球员不自重的问题又有了一些新的变化,一些运动员追求名车、美女,甚至参与赌博,这比以前深夜出入各色酒吧、歌厅这类场所的问题更严重了。当然,我们这么说并不是针对权磊这个案子的,这件刑事案子究竟如何,还要看结果。但是,倡导正确的人生观、提倡‘阳光生活’是必须的。懂得尊重人,与人和谐共处才是最有效的规避刑事案件的方法。” 另一方面是犯罪趋向问题。目前,一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作案不少,并且逐步向高收入人群方向发展。“虽然职业球员工资参差不齐,但总体上给人的感觉就是高收入者,同时一些球员追求所谓的高质量生活,买好车、住好房、穿金戴银,加上花钱豪爽,也就是我们俗话说的‘喜欢露富’,这就很容易引起犯罪嫌疑人的注意。尤其是球员一般比较年轻,语言、动作不平和,很容易引起别人的记忆,因此容易被犯罪嫌疑人确定为侵害对象。我们认为,球员应当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确定符合自己的生活需求,在缺乏有效保护的情况下,努力克制自己的行为和语言。”(智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