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足不同情“受害者”:对裁判动手是可耻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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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7月29日09:0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2003年亚洲杯的时候,朝鲜队在加时赛点球击败了我们,那个点球很有争议,我们当时很痛苦,很难以接受。但最后还不是无奈接受了结果?那可是决赛啊,我们丢的可是冠军!”昨天,队长浦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所以尽管朝鲜队员很不满,但这就是比赛,这就是足球。我们在这种情况下击败朝鲜,也算是上苍对我们的回报吧!”用一句很宿命的台词归纳浦玮的话,就是:朝鲜队员,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在这支女足队伍中,有不少人参加过2003年在泰国进行的亚洲杯赛,那次决赛中朝鲜队就是靠一个有争议的点球击败了中国,那场比赛的场面至今还铭刻在中国女足姑娘们的脑海中。历史惊人地相似,三年之后的中朝之战,又出现了争议判罚,只不过“受害者”变成了朝鲜女足。比赛结束之后朝鲜队员围攻裁判,场面十分混乱,中国队员亲眼目睹了赛后发生的这一幕。本场助攻一球的毕妍认为:“朝鲜队员不应该这样,足球比赛就是这样,有快乐就有遗憾,你上次快乐了,这次就可能悲伤,如果因为进球被判越位就对裁判动手,那就是可耻的,在女足赛场上不应该有这样的暴力情况发生。” 本场比赛在禁区内手球的刘亚莉说,碰到自己手上的那个球绝对是无意手球,“判罚完全是由裁判来掌握,裁判员没有判罚就是无意手球。最后朝鲜队的那个进球就是越位球,助理裁判早就举旗了。”谈到对朝鲜队的比赛中国队是否胜之不武的话题时,包括队长浦玮、刘亚莉、毕妍、马晓旭都认为这个提法没有依据,队长浦玮说:“中国队战胜朝鲜队确实运气好,但更靠的是实力。”(江文) 来源:扬子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