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要“民告官” 若胜诉深足俱乐部转让可能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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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18:19 济南时报 | |||||||||
时报讯 张海告状了!7月18日上午9时,仍在羁押期的前健力宝集团总裁张海状告佛山市三水区工商局,认为后者“违规进行健力宝股权登记、过户”,此案在三水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庭公开审理。在羁押近16个月后,张海案件的结果不是他被起诉,反而是他来“民告官”。如果张海胜诉,那么深圳足球俱乐部近一两年的转让也可能无效,这直接影响到球队今年及以后的生存。
当天法庭经过近70分钟的“诉状补充阐述”,随后被告及第三人——汇中天恒、三水正天科技及健力宝健康产业的代理律师以“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和“原告增加了诉讼内容”为由,要求法庭休庭,并获得了获准。也就是说,18日的庭审尚未进入到高潮,关键性的举证和质证阶段因休庭而夭折,但是通过双方在阐述阶段的针锋相对不难发现,原告张海手中似乎已具备了足以使被告一方被动的“撒手锏”。 张海的律师张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虽然不愿意对最终的庭审结果作出预测,但是他的一番话无疑会引发当事各方的连锁震动:“如果(原告)胜诉,那么自2004年11月至今的健力宝集团股权的所有转让均不合法,同样,深圳足球俱乐部在这期间的全部转让也不合法。”一旦张民他们的“重磅炸弹”命中了目标,不但现今的健力宝集团将面临着重新洗牌,更重要的是,在当初股权转让协议中便被张海明确要由汇中天恒归还自己的深圳足球俱乐部,将很可能重归张海的帐下,因为他持有俱乐部40%的股份。 (李 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