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阿迪为郑智闹上法庭 国脚违约被列第二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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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11:17 足球-劲体育 | |||||||||
特约记者姜雷北京报道 5月12日上午,耐克公司中国区代表在北京凯宾斯基饭店召开通气会,宣布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正式起诉阿迪达斯,并将鲁能球员郑智列为第二被告。据悉,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这也是两大体育用品公司在中国因为抢夺球员而“闹上公堂”。 起诉书中,耐克方面要求“法院判令阿迪达斯停止一切利用郑智的形象推广宣传阿
据耐克方面介绍,自2003年开始,耐克与郑智签订了一份具有排他性的独家赞助合同,期限至2007年。在此期间,除了国家队(阿迪达斯赞助)活动需要,郑智在其他场合不得以个人身份为阿迪达斯进行品牌宣传。但是,“从2005年起,郑智已多次以个人身份参加阿迪达斯公司在中国和欧洲组织的品牌宣传活动,穿着阿迪达斯的服装和运动鞋。”朱近倩表示:“我们认为阿迪达斯公司诱使郑智违背其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从主观上是故意侵犯耐克公司的合法权益。我们曾经试图通过其他方式解决问题,都无果而终。阿迪达斯公司无视我们要求其停止不法侵害行为的警告,我们除诉诸法律之外别无选择。” 耐克方面列举了郑智违约的事实,主要有:2005年,郑智在中超穿阿迪达斯的鞋;2005年3月,郑智参加阿迪成为08奥运合作伙伴的酒会,国内媒体对郑智出席给予广泛报道;2005年11月,郑智受阿迪邀请前往马德里,穿着阿迪服装接受采访并拍摄广告宣传片;2005年12月,参加上海“阿迪达斯足球周末”活动,并为阿迪达斯生产的2006世界杯比赛用球进行揭幕;2006年1月,郑智参加阿迪达斯公司组织的“+Challenge”(自己的世界杯)大型商业推广活动。 朱近倩强调说:“阿迪达斯作为一家著名企业采用这样的手段,我们对此表示失望。耐克公司一向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样的,我们希望其他公司和个人也能尊重合同并信守公认的商业道德。道理非常简单,只有相互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才能营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据悉,耐克表示在这起商业纠纷发生之后,郑智能够继续履行其与耐克的合同。 而阿迪方面并未对此事做出公开答复,据记者从阿迪内部一人士了解到,由于没有接到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件,所以,阿迪方面不会对媒体以及网络上的报道进行正式答复,“一切等正式文件过来再说”,他也强调,作为一个国际性的大公司,阿迪达斯不会做损害自己形象的事情。而郑智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也不愿意对此事多说什么,“我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事实上,耐克和阿迪对中国市场争夺一直比较激烈,由于国字号阿迪达斯是赞助商,而一些球员私底下却和耐克签约,这样多次出现在国家队比赛中,一些国脚用白胶布贴上商标的情况,当年沈祥福的国奥甚至出现过足协官员封杀“耐克”的情况,阿里·汉时代则有过“如果穿自己的鞋,那就别当国脚了”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