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正式起诉阿迪不正当竞争 郑智成为第二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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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2:27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5月12日北京消息,——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日前宣布,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正式起诉阿迪达斯(中国)有限公司。耐克起诉书中除将阿迪达斯列为第一被告外,与耐克签订过独家赞助合约的中国足球运动员郑智被列为第二被告。在起诉书中,耐克公司要求法院判令阿迪达斯停止一切利用郑智的形象推广宣传阿迪达斯的品牌及产品的商业性活动。
耐克公司向法庭提出的诉讼理由是,耐克与郑智签订的独家个人赞助合同是排他的,而阿迪达斯公司在明知耐克与郑智有约在先的情况下,仍故意诱使郑智违背其与耐克之间的合同义务,侵犯了耐克享有的对相关运动产品的郑智形象的独家使用权。郑智与耐克公司签订的独家赞助合同有效期为2003年至2007年。这份合同中规定,郑智在合同期内不得利用其自身形象直接或间接为任何其它与耐克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品牌或产品从事宣传推广活动。然而从2005年起,郑智已多次以个人身份参加阿迪达斯公司在中国和欧洲组织的品牌宣传活动,穿着阿迪达斯的服装和运动鞋。 耐克公司中国区传播总监朱近倩表示:“我们认为阿迪达斯公司诱使郑智违背其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从主观上是故意侵犯耐克公司的合法权益。我们曾经试图通过其它方式解决问题,都无果而终。阿迪达斯公司无视我们要求其停止不法侵害行为的警告,我们除诉诸法律之外别无选择。” 耐克公司表示,在起诉之前曾多次通过善意提醒并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然而,在耐克公司正式照会阿迪达斯公司警告其侵权之后,阿迪达斯公司仍执意用郑智来进行商业推广。 耐克公司认为,阿迪达斯公司的行为公然藐视商业道德,已经直接威胁到耐克公司的合法利益。耐克公司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尽快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决断。 朱近倩强调说:“阿迪达斯作为一家著名企业采用这样的手段,我们对此表示失望。耐克公司一向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样的,我们希望其它公司和个人也能尊重合同并信守公认的商业道德。道理非常简单,只有相互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才能营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新浪体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