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栋殴打裁判自吞苦果 停赛18个月罚款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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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9:23 华夏时报 | |||||||||
本报见习记者赵宇报道一场比赛曾3次殴打裁判,这是发生在4月17日全国U-17“阿迪达斯杯”足球联赛中的一幕。对于殴打裁判的青岛海利丰队教练员王国栋,中国足协开出了停赛18个月、罚款10000元人民币的罚单。 4月17日,在江苏省镇江赛区进行的全国U-17“阿迪达斯杯”足球联赛第二轮青岛海利丰队与广州医药队的比赛中,青岛海利丰队教练员王国栋对裁判的判罚不满,冲入比赛场
对于王国栋的恶劣行为,足协毫不客气,并于昨天开出了罚单。他被停赛18个月,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此外,中国足协也对青岛海利丰俱乐部提出了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