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流氓一年内不能到球场看球 投掷水瓶可能被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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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1:14 武汉晚报 | |||||||||
记者刘丰 通讯员李青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将于3月1日施行。“治安处罚法”是第一部对球迷的行为实施约束的法规,还专门规定了对“足球流氓”的惩罚措施,因此格外受到球迷的关注。昨日上午,市公安局治安处邀请部分球迷座谈,对“治安处罚法”进行解读。
投掷水瓶可能被拘留 去年沌口体育场进行的一场足球比赛中,有一球迷在看台上大肆燃放烟花爆竹,并向场内投放,引起看台上的骚乱,同时影响比赛的进行。现场执法民警对其制止警告无效后,采取了治安罚款处罚。当时依据的则是我市地方性法规《武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市公安局治安处五大队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该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发生在我市足球场上比较多的现象有无票强行入场,向场内投掷杂物,贴一些带有侮辱性的条幅等。按照现行法规,对此很难管理。虽然原来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破坏公共安全、侵害人身权利也有相应的规定,但没有具体细则,难以操作。如果有球迷看球时向场内丢矿泉水瓶等物,依照现行的相关规定,必须要造成一定的人身损伤才能处理。而即将实施的“治安处罚法”明确规定: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可以现场处罚,视情节轻重,可以警告罚款甚至拘留,民警不需要等到有危害结果的发生,这样现场执法人员能更主动、更有效地控制场面。 这位负责人称,“治安处罚法”实施后,如果要惩治个别球场上的“捣乱分子”,其中的第24条不足300字就涵盖了球场上可能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新赛季开始,警方将会依照“治安处罚法”对球场内的一些违法行为进行惩罚。 为打击“足球流氓”留了一手 在解读“治安处罚法”时,治安处负责人曾介绍,“治安处罚法”的一大亮点就是把已存在或预见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都纳入到调整范围之中,这在涉及球迷违法行为的条文中同样得以体现。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治安专家称,这一款规定主要就是针对可能出现的“足球流氓”而设的。 “足球流氓”是个舶来词,在国外,足球流氓都是上了“黑名单”的,而且各国互相通报信息,限制他们入场。我国还没有完整意义上的“足球流氓”,但不能排除将来就不会出现“足球流氓”。 据介绍,如果在球场上违法被拘留,其行为已经比较严重,将来可能就会把这些人当作“足球流氓”,一年内禁止其到球场看球。 “从目前看,这一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因要禁止其入场,前提是需要建立起‘黑名单’信息库,并在体育馆入口设立识别系统,这都需要一个过程。但这款有前瞻性的规定,为打击‘足球流氓’留了一手,能够使这部法规在长时间内保持稳定。”一位参与座谈的民警说。 与足球何干 陈开 没了鞭炮,便少了硝烟,球场气氛也冷清几分,难免有些遗憾,不过绿茵场上杀气腾腾自然无可厚非,看台上刺刀见红还是能免则免的好。如此想来,短短几百字让大家少一点情趣,多几分安全,还是值得。只是,广邀足球迷“通气”,颇有点武汉特色。 一年多来,中国球迷除了炸鞭欢送迟尚斌出走深圳,再也听不见什么动静。大约不是球迷年岁长了,身子骨不比当年的缘故,也不是少数“野蛮球迷”突然修身养性起来,多半还靠中国足球的功劳——早凉了足球迷的心,还拿什么热血沸腾?如今体育赛事出现暴力事件,十桩有九桩发生在篮球馆内,剩的一桩还指不定发生在什么场合,反正也与足球无关。去年中超球市惨不忍睹,场均球迷不过4000人,偏偏武汉足球冲上了中超,篮球却有点拿不出手,这成全了武汉球市稳居全国三甲之列,算是万马齐喑中的一大奇观。 出台的《治安处罚法》容易执行,也留下拒绝“足球流氓”入场的伏笔防范于未然,当然是好事;武汉警方结合地方特色,与足球迷展开沟通,也很及时。可中国足球若想分得一杯羹,以为“军功章也有我的一半”,可就大错特错了。 中国足球水平多年未见长进,面对联赛“假赌黑”横行也是束手无策。对于中国足协来说,倒不如赶紧干点实在事,把四散的足球迷们请回看台。毕竟先有了人来捧场,才轮得上讨论该如何安静看球,否则倒显得本末倒置了——到时一部好好的法规,面对空荡荡的球场,没了用武之地。 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球迷反应 有法必依 文明看球 在听说了3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球场内的若干条例后,我市各球迷 团体协会负责人昨日均表示,湖北武汉球迷肯定会有法必依,维护湖北球迷良好的声誉。 “贝利”: 没烟花就用荧光棒 球迷“贝利”表示,将球场看球中的若干规定写进法律,说明我国的法制建设正在进一步地健全。湖北球迷在全国一直有比较好的声誉,我们会一如既往地遵守球场纪律,做文明球迷。 不过,“贝利”还是希望今年能继续放烟花爆竹,他说:“过去也禁止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但在我们各球迷团队的争取下,一直都在放,并且没有出过事。如果不能放烟花,场内的气氛会差很多。不过,既然是法律我们就要遵守,我们还是会争取,实在不行的话,我们只能买荧光棒,为比赛增添气氛。” “铁喇叭”: 我已经学习过了 武钢“铁喇叭”球迷俱乐部负责人“铁喇叭”梅南生说,前几天,他去东北出差的途中就在当地媒体上看到了《处罚法》中关于看球的相关条例。“我已经认真学习了一次,今后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的球迷会员,在球场上遵纪守法。” 梅南生承认以前看球过程中,由于对相关管理规定了解得不多,给自己也惹了麻烦。“十强赛中国队踢第一个主场的时候,我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先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结果携带的铁喇叭被安保人员当成了凶器,差点进不了场。现在有法可依了,可以少犯错误了。” “楚风”: 文明看球狂而不乱 “楚风”是湖北荆楚足坛球迷协会的负责人,他说:“《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球迷的规定其实和我们协会的章程是一致的,目的就是让球迷做到文明看球,狂而不乱。” 荆楚足坛球迷协会中的会员大多是在校大学生。 不过,“楚风”他们也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表示遗憾,“球迷在场上除了看球,还图个热闹的气氛。每次武汉队进球都会有焰火燃起,很有意甲赛场的味道。现在立法了,估计很难再让我们放烟花了,球场的气氛肯定会受影响。”本报记者朱文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