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北乙纪字(2005)01号
各有关协会、赛区及参赛俱乐部:
2005年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北区)第四轮13场辽宁中巴VS青岛青丽比赛进行到第73分钟,辽宁中巴队4号高博洋后场运球,青岛青丽队员10号邬飞将其从背后铲倒,4号高博
洋起身后用双手推打青岛青丽队10号邬飞胸部,青岛青丽队10号邬飞随即用拳击打辽宁中巴队员10号高博洋脸部,二人均被当值裁判员出示红牌罚令出场。
中乙联赛北区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请示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对以上违规违纪行为做出以下处罚:
停止青岛青丽队10号邬飞比赛5场(乙级联赛第5轮-第9轮),并处罚款10000元;
停止辽宁中巴队4号高博洋比赛4场(乙级联赛第5轮-第8轮),并处罚款8000元。
二〇〇五年六月六日
签发人:李春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