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乐恒发表声明:索赔与索取工伤保险待遇根本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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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11:2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姚国繁)曲乐恒向辽宁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认定工伤、索取工伤保险待遇,经媒体披露后在外界再次掀起了轩然大波,批评和同情之声几乎同时传来。前晚,曲乐恒专程致电本报:“为了避免外界误会,在这里我发表三点声明,以正视听。” 针对外界所说的“索赔”,曲乐恒首先表示:“根本不是索赔!索赔与索取工伤保险待遇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现在的程序就是我向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工伤
最后,曲乐恒认为,自己是否为工伤,“这要看权威部门的认定结果,其他人无权认定更不能盖棺论定。按照法律的规定,是否为工伤,是指员工在上下班的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我当时就是处于归队的途中,符不符合法律的标准外界自有公论!如果权威部门认定我属于工伤,谁都要按照这个工伤结果来执行我的工伤保险待遇。” 昨天,据曲乐恒的代理律师、辽宁申胜律师事务所汤洋律师介绍,“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了此事,下一步就是程序上的审定。至于什么时候才能产生结果,估计时间不会太短。” |